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宛政办〔2015〕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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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了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消防保障。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新区等6个县(区)和市财政局等1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6个)
高新区桐柏县宛城区卧龙区南召县
西峡县
二、先进单位(11个)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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