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新政办[ 2009 ] 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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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09]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局、民营局《新乡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指导意见
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民营局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特提出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占我市经济比重达68.9%,税收达55%,吸收就业65%,中小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许多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中,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使经济摆脱困境、启稳回升,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引导,采取措施,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二、集中资金向重点行业和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倾斜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由于中小企业的特殊性,融资难问题会在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为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引导有限的资金向重点支持行业倾斜、向产业集聚区倾斜。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谷五基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09〕122号)文件精神,重点支持“一谷五基地”和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千方百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在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009年,争取全市新增信贷投放130亿元,力争达到15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信贷增幅要达到23%以上。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解决“企业服务年”活动中中小企业提出的问题。人民银行和各家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年”台帐,建立企业走访制度和问题落实报告制度,扎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问题。
完善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机制,促进银企合作。完善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机制,坚持银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的责任单位,规范项目推介的格式和时间要求。积极召开不同层次的银企洽谈会,通过多种形式的银企沟通,促进银企交流和贷款的有效投放。对银企洽谈会签约项目贷款到位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实行金融运行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每季度召开金融运行分析会,分析金融运行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的对策。实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工作评价制度。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每年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行考核奖励,将对中小企业投放贷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创新信贷产品,担保方式,发挥贷款担保协会增信作用,鼓励企业联保贷款;创新金融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授信评级,研发循环贷款;创新融资手段,积极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拓宽融资渠道。
各银行要积极争取和做好各类中小企业信贷产品试点。
银行要发挥中小企业信贷管理与服务机构作用,创新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完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授信机制,建立独立的客户评级和评价体系。
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积极探索权利和现金流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推行存贷、可转让的林权、土地承包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抵押、质押贷款,推进股权质押贷款等。
鼓励将一般性应收帐款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包括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融通资金的综合性服务。鼓励仓单质押、货权质押融资,拓展供应链融资。要将信贷产品、资金结算、理财产品、电子银行等产品与贸易融资产品有效结合,捆绑营销,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各银行要创新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对有合理资金需求、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良好且暂时出现流动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延期支持。
五、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支持市商行增设县域分支机构。2009年,市商行力争在县域新设立2-3家县级分支机构,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贷款覆盖范围。市商行积极做好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首发上市准备工作,提高资金实力。
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的骨干作用。积极做好辉县市农村信用联社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争取2009年底设立完成。积极培育新乡县、长垣县、延津县农村信用联社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积极支持农信社处置不良贷款,完善治理结构。
积极进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筹备设立村镇银行,力争第一家村镇银行年内开业。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积极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2009年每个县市区都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年内形成6亿元以上贷款能力。
六、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完善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积极培育50户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举办企业上市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
积极推动重点上市企业的上市进程。做好太行振动首发申请上报以后与证监会的沟通工作,争取早日上发审会。积极做好金龙铜管、新飞电器海外上市的准备工作,争取早日申报。认真做好新亚纸业、天丰钢板等国内上市首发申请材料的上报准备和辅导工作,争取2009年、2010年两年有2-3家上报证监会审核。争取1-2家企业进入创业板上市审报程序。积极推动已经确定中介机构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改制辅导,争取早日申报。认真落实企业上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开辟企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上市做好服务。
七、拓宽新的融资渠道
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涉农企业集合债券的争取发行工作,力争2009年通过发行集合债券融资3亿元。积极利用市投资集团为融资平台,力争2009年发行首批企业债券。市政府出资引导资金,做好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计划的发行准备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发行。
建立1-2家创业投资公司,积极引进和利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大力开展股权融资,采用信托、融资租赁等多种手段解决企业资金困难。
八、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尽快建立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部分补偿我市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损失,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担保机构作用。加快发展政府财政出资控股或参股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在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增强担保实力,提高信用水平,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到2012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的担保体系,机构注册资本力争达到15亿元。集中政府财力,将新乡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整合为资本金超2.5亿元担保机构。整合担保资源,充分发挥担保联盟的作用,规范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协会,发挥担保行业的整体作用。加强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合作,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积极探索建立行业贷款信用担保协会,实行共同募集担保基金,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发挥联合增信作用,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融资中的作用。人寿公司要继续做好小额贷款保险业务试点工作,扩大小额贷款保险范围。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良好氛围,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充分发挥新乡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和新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的作用,积极完善新乡市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引进权威评估机构,在政府评选和招投标、招商等经济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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