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信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20号)文件精神,巩固和扩大2009年企业服务年活动成果,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筑牢经济回升基础,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意识,把服务企业、推动发展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政策引导、要素保障、融资服务、产销对接、企业帮扶等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认真做好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实现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高,企业规模和实力快速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稳步发展。2010年,全市工业增长16.5%以上,其中限额以上工业增长2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政策导向机制

1.认真落实产业政策。认真落实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各项涉企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企业服务年”活动推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围绕省政府的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结合信阳实际,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大力发展高端制造、新型建材、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五大战略支撑产业,同时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全面实施“四百投资工程”,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新上一批带动能力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400亿元,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尤其是在工业方面,重点实施高端制造、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100个重大产业升级项目,力争全年投资100亿元。加大财政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改善财政投资结构,理顺财政投资资金管理,集中扶持一批高成长性项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市场准入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

3.实施质量兴企工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力推进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确保我市产品质量安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和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制度,构建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对我市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名牌、省名牌、省优质产品的企业和产品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

(二)健全完善生产要素供应机制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提高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联动体系和信息交流制度,完善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预测预警,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调节政策措施,确保经济稳定运行。

2.加强煤电运供给协调。加强煤炭产运需衔接,引导各方建立重点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强化电力运行科学调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提高电网调配输送能力。建立和完善协调调度保障机制,对市内企业煤电运需求,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引导重点工业企业抓好应急储备工作。

3.加强企业合理用地保障。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置计划用地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适时先行受理用地报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先行用地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组织先行用地报批材料。

(三)健全完善市场开拓机制

1.扩大城市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分类开拓城市市场,扩大信誉好、有优势产品的销售量,引导企业在生产配套中选用本市产品,提高我市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拓宽我市企业产品在大中城市的销售渠道。认真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国际投洽会、河南——东盟投洽会、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等大型商贸活动,并充分利用第十八届信阳国际茶文化节来展示和推介我市知名企业和产品,对于我市的出口茶叶企业和制造企业,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我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2.拓展农村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突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不断扩大农村消费。

(四)健全完善融资服务机制

1.推进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把握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去年实施3121信贷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办好银企项目洽谈会,深化银企交流与合作,确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需求。

2.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促进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机构,探索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发展的意见》(信发〔2006〕23号)文件精神,不断充实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担保基金,力争今年达到1亿元。着力推进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全年每个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至少发展1家小额贷款公司。

3.落实政策性资金。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

4.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同时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大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

(五)健全完善企业培育帮扶机制

1.重点扶持一批企业。选择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结构优、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足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将建立工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推进企业战略重组,鼓励企业兼并、联合和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每年对纳入重点扶持的企业按营业收入、上缴税金、技术投入三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名,并据此奖惩。

2.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与产业集聚区发展相匹配的道路、供排水、污水管网、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到位,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对应的现代物流、金融担保、技术研发、信息网络等生产性服务功能基本到位,力争2010年在产业集聚区内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投资力争超过200亿元。

3.加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积极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辅导作用。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为创业主体开展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人才招聘、社会保险、创业项目推介等一条龙服务。在市、县(区)两级组建由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机构、专家学者、创业成功人士参加的创业专家服务团,定期开展集中咨询服务、信函咨询服务、网上在线咨询服务和创业项目评估,帮助各类创业主体预防和化解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4.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的就业计划,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为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就业失业变化情况,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六)健全完善行政服务机制

1.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效能。继续抓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全面落实外商投资“零接触”代办制,充分发挥联审联批的作用,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建设。2010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区)两级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信息服务和统计分析,促进各级政府依法、高效、规范行政。

(七)健全完善环境优化机制

1.做好涉企治乱减负工作。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准利用任何形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完善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扩大企业监测点设置范围,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信息直通车”作用。继续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和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坚决治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2.深入开展企业治安及市场环境整治。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组织钢材、水泥、农资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

(八)健全完善协调督查机制

1.完善市、县(区)两级服务企业制度。市级确定100户企业为重点服务企业。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确定本地重点服务企业,所选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市产业振兴规划、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带动作用强并且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的要求,对重点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市领导联系产业集聚区和市直单位分包市重点企业制度。市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每人要联系一个产业集聚区,市级领导要定期走访市重点企业,现场办公,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包的市直单位要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3.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配合。建立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4.强化督办制度。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都要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中心,设置免费服务热线电话,直接受理企业反映的情况,协调、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所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分解落实任务,及时催办督办。

5.落实考核奖惩。市监察局要把市直部门服务企业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年底对各部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服务优良、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服务不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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