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庆银发〔2010〕14号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庆政办发〔2010〕29号
颁布日期:2010-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庆银发〔2010〕14号文件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0〕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大庆市经济增长的指导意见》(庆银发〔20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九日

关于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大庆市经济增长的指导意见

庆银发〔2010〕14号

2010年,我国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发展、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沈阳分行、哈尔滨中心支行2010年工作要求,结合大庆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现对2010年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适度增长

2010年,大庆市委、市政府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的经济发展目标。作为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引擎,大庆市实现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不仅对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进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也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货币信贷政策意图,保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一要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09年的贷款高速增长,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实现我市地区经济增长12.1%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2010年,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发挥现代经济核心作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贷款增幅要达到25%,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二要明确信贷投放重点,优化信贷结构。正确理解信贷政策意图,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有效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支持我市石油化工、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高端服务业“五大接续产业”战略升级;加强对中小企业、“三农”、就业、助学等领域的信贷支持,注意合理分布短中长期贷款比例,优化信贷结构。三要加强项目对接工作,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增强项目对接效率,重点满足去年开工项目后续贷款和今年新开工项目的信贷需求。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四要创新信贷产品,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农村合作组织贷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贷款等业务,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支持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努力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五要把握贷款投放节奏,保持信贷平稳增长。在统筹资金安排、合理规划信贷增长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宏观调控客观需要和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均衡摆布信贷资金,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投放进度。防止贷款规模在季度之间、月度之间异常波动,影响经济平稳运行。

二、积极跟进“三百”行动计划,满足有效信贷需求

市发改委、工信委、人民银行、大庆银监分局联合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不定期向各金融机构通报全市重大项目、企业、品牌的运作和资金需求,以金融服务促进全市“一产做优、二产做强、三产做大”。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市委、市政府继续实施的“三百”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支持对大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带动作用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型环保、生物、信息和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做好信贷资金配套服务,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以银团贷款、联合贷款方式对特大型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路子,发挥银行合力作用。

三、加大支持“三农”发展力度,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

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加大对农村地区信贷投入。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的“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立足县情、乡情和村情,积极开展金融支农产品、信用模式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丰富“三农”贷款增长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努力满足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以产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的新型农合组织为载体,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复制肇源“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信贷模式,解决“三农”融资担保的瓶颈问题,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切实发挥政策性农村金融和商业性农村金融作用,加大对粮食增产、土地开发整理、水利基本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的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四大基地(粮食基地、牧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观光农业基地)建设。对涉农贷款发放比例较高、自有资金不足的农村信用社,市人民银行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

四、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大庆市银企对接平台”,建立健全企业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产品信息发布机制,推动银企对接活动,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应通过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等方式,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注重抓好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小企业的信用培植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信用等级,使信用优良企业的贷款需求得到较好地满足。探索多样化的抵押担保方式,运用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质押贷款方式,解决中小企业不动产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加大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推动第三方担保。

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增强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担保领域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同时,培育按市场化模式运作、担保基金过亿元、符合与商业银行合作条件的较大规模担保机构。

五、加大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发推广力度,拉动内需增长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产、国土、保险等部门的协调合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居民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加大对汽车消费信贷、装修贷款的投放力度,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

六、落实金融服务民生政策,支持弱势群体创业就业

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人民银行、大庆银监分局密切合作,将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畴,扩展信贷范围,降低贷款门槛,放宽审核条件,扩大金融服务民生政策惠及面。各金融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积极满足下岗再就业、大学生毕业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学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有效信贷需求。

七、合力推进“诚信大庆”建设,为扩大信贷投放创造条件

积极推进“诚信大庆”建设,巩固我市中国最具特色金融生态示范城市成果。不断完善市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继续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基本的信用信息,同时稳步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将法院、环保、住房公积金等非银行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扩大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储存数量,为金融机构投放贷款提供丰富的信用信息支持。强化中小企业和农户基本信息子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数据数量和质量,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和农户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优质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开展征信知识宣传,加大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强市民的信用意识,努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八、建立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构建信贷投放长效激励机制

为准确衡量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效果,市人民银行建立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的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引导各金融机构适应宏观调控客观需要和满足我市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市政府将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对落实信贷政策效果突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大庆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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