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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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易发时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春季防火各项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春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当前火灾形势稳定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当前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虽然我市火灾形势相对保持稳定,但不容丝毫麻痹和懈怠。公共场所和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急剧上升,人员、物资大量集中,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甚至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因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近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逐一查找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加强和解决,切实做到“五落实”(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奖惩)“四到位”(认识、部署、措施、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抓当前火灾防控的重点,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特别是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未改依法予以处罚等措施。要全面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化学危险品储存和经营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突出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安全达不到要求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对消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或查封。各县(市)区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深入摸底,全面排查,对防火条件不达标地区要优先列入本地动迁计划。要组织开展好农村柴草垛搬迁出村工作,集中存放,专人看管,五级风以上天气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防止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各行业、各系统开展本系统内所有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保安员和施工工地用火、用电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组的管理,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好乡镇(街道)、村屯(社区)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弱势人员监护措施,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要在主要路口、醒目位置悬挂防火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组织村组干部、协警员和消防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要派出执法检查车、警务巡逻车开展流动消防宣传活动。要利用本地户外电子屏和社会单位LED显示屏定期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知识覆盖面。各地电台、电视台要加大防火专题板块的播出频率以及字幕滚动频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要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消防知识短信,提高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要定期利用媒体曝光消防安全不达标的社会单位,加强防火安全警示教育,营造社会监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建设,完善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联动能力
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联动方案,切实做好扑救大面积连营火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车辆、人员、物资落实到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人联络机制,所有通讯联络设施要定期进行测试检修,确保完整好用。要全面加强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村屯手抬机动泵队伍建设工作,2014年年底各县(市)区所辖乡镇要全部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达到“一乡一镇两车一队”建设标准。桦南县所有行政村和桦川县部分行政村(61个)要完成手抬机动泵队伍建设,达到“一村一泵一队”建设标准。
五、加强反馈,落实制度,做好重大信息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反馈工作,落实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做好信息接收和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认真执行重大、紧急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特别是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大型应急救援联动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严禁迟报、误报或瞒报。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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