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39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电子档案移交接收与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性。电子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是信息时代国家和社会各项活动的重要记录,做好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对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纸质档案数字化是电子档案重要组成部分,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作出安排,为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积极开展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两套制”进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凡属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单位,要抓紧做好1994年以来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确保2014年满20年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套制”同时进馆。
三、牢固树立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意识。各单位电子档案应由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做好多套备份,一般满5年后向市综合档案馆移交。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电子档案存储应使用JVC国际档案级专用光盘。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应遵守国家规定,严格审核外包单位的保密、档案资质,不得泄密、失密。
四、继续深化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规范移交试点工作。2013年市档案局要继续深化市直10家试点单位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规范移交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市直机关逐步推开。
五、切实加强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经费和技术保障,确保把《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大力推进现有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确保届时“两套制”进馆。市档案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与督办检查,并将其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执法检查和评比先进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荆州市档案馆接收档案单位名单(第一批)
2013年6月9日
附件
荆州市档案馆接收档案单位名单(第一批)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编办、市台办、市信访局、市老干局、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委党校、市接待办、市史志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市侨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档案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金融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文物旅游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移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地震局、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洪湖湿地局、市供销社、荆州日报社、市城投公司、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管委会、市驻京办、市驻汉办、市驻深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省无委办荆州市管理处、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荆州海关、市盐务管理局、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邮政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港航局、市公路局、市大桥局、市运管物流局、市一级公路管理处、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荆州广播电视报社、市广播电视网络发展中心、市荆视传媒发展中心、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发展中心、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建筑节能与装修管理办公室、市抗震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研究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直地矿分局、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市国土整治局、市房产信息和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市环境科研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情报局、市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直属分局、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市洈水工程管理局、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市三善垸水利工程管理处、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市水利物资供应站、市河道采砂管理处、市卫生监督局、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省畜牧良种场、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市农业环境保护站、市植物保护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机研究所、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人事考试院、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人才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军休一所、市军休二所、市殡葬管理所、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科技馆、市艺术研究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文物保护中心、市文物行政执法大队、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森林保护站、市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民主同盟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民主建国会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民主促进会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农工民主党市委员会办公室、九三学社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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