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涉企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涉企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政办发〔2013〕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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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涉企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工业企业,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使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襄阳市涉企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
市政府成立襄阳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别必雄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铭德、市政府副市长王忠运、市政府副市长周巍同志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各县(市)区也要参照成立相应机构。
二、建立规范的涉企问题协调处理程序
(一)提报
1、各类工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由企业将书面申请报告送属地县(市)区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县(市)区制定具体方案,限期办理。
2、县(市)区不能解决的,经本地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事先调查清楚企业反映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涉及的责任部门、前期协调情况、建议解决方案等。重要问题需附县(市)区政府意见。
(二)受理
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提报问题逐一研究,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问题,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处理
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受理的问题进行筛查梳理:应由县(市)区解决的,交由县(市)区自主协调限期解决;县(市)区确实无法协调解决的,市里统筹解决。对个性化的问题,按问题性质分类,通过市政府“12345”热线或者书面发函,分别交由市直责任部门限期解决,市直责任部门一时无法解决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交由问题主管部门的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解决;对具有共性的、县市两级政府虽经努力协调仍无法解决的,集中报送分管市长,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四)报告
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关于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的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问题协调解决进度情况,对影响问题解决进程的制约因素、推进问题解决进程的建议可一并提出,办公室将统一汇总向分管市长汇报。
(五)反馈
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的办理情况建档跟踪,要求相关办理部门在报告问题协调解决进度的同时,将问题的处理进度、结果及时向县(市)区和企业反馈。
(六)办理评价
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征询、上门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征询各级、各部门在服务效率、服务态度、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效果等方面的服务满意度评价,定期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涉企问题协调处理工作,明确专门领导和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量完成涉企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大相互协调配合的力度,妥善解决涉企问题。
(三)加强督办。对涉企问题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大督办检查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进行通报批评。
(四)严格工作纪律。涉企问题协调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服务事项。
2、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礼品、现金或有价证券,不得参与企业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或非因公外出学习考察。
4、不得在企业报销应由自己负担的任何费用,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借用企业的交通工具等物品供个人使用。
5、不得推诿扯皮、消极对待企业的合理诉求。
6、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和服务之便向企业提供无关工作的要求或为自己、亲友谋取利益。
附件:襄阳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8月19日
附件:
襄阳市涉企问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别必雄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铭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忠运市政府副市长
周巍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曹欣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冯雪恒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志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周敬芳市纠风办主任
杨克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新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王文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冰东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张劲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交战办主任、经动办主任
葛秀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光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李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范景玉市财政局局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曾进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严勇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局长(主任)
郭毅市工商局局长
陈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乔海林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肖勇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局长
郭发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
赵勇市国税局局长
黎国平市地税局局长
张双想襄阳海关关长
邓超市银监局局长
刘全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启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新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伍义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李菲市教育局局长
李焕珍市民政局局长
金崇保市司法局局长
沈雪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许昭南市气象局局长
章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林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陈敬东市建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总经理(主任)
陈文正襄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平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柯襄阳华润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主要负责全市涉企问题受理、处理、报告、反馈和办理评价等工作,葛秀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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