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江两岸(城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决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江两岸(城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决定
| 颁布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益政发〔201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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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资江两岸(城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决定
为了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增强城市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城市现代化步伐,提升城市整体品位,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2013年8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实施益阳市资江两岸(城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拟实施的益阳市资江两岸(城区)水利建设工程,位于市中心城区资水南、北岸(其中南岸含永申垸堤段),自规划四桥(青龙洲上游)至规划铁路(益阳千吨级码头下游)止,项目区河段11公里,两岸堤防长13.81公里,其中北岸堤防长1.65公里,南岸堤防长12.16公里(含永申垸堤防2.93公里)。具体工程项目包括加高培厚堤长13.81公里,护坡堤长18.21公里,堤基防渗堤长7.476公里,河道疏浚11公里,新建排水泵站2座(龙山港、磨公嘴),扩容改造排水泵站1座(牛坪),重建排水涵闸3座(牛坪排水闸、三里桥闸、团洲闸),水环境治理建设13.81公里(含防汛通道),防汛和管理设施完善,安全监测工程等。
二、建设主体及承贷主体
本项目由市城市防洪工程指挥部移交市城建投资公司组织实施,并由市城建投资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金融机构融资。
三、投资规模及融资方案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286007.5万元,融资途径包括项目资本金86007.5万元,向农发行益阳市分行申请中长期贷款200000万元。
(二)项目资本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86007.5万元,其来源具体落实如下:
1.2013年6月止市政府已拨付建设资金24984万元至市城市防洪工程指挥部实施建设,由市审计局对这部分建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由市财政局根据专项审计情况进行账务划转至市城建投资公司。
2.政府在建设期内继续投入专项资金61024万元,其中:①市财政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81万元;②市财政拨付水利项目专项补助40854万元;③市财政拨付改变容积率土地收入4740万元;④市财政拨付城市经营收入14749万元。
以上项目资本金由市城建投资公司列入权益性资产,政府在贷款未还清前不收回该项目资本金。
(三)还本付息资金安排
该项目2016-2020年需提供还本付息资金来源289236万元,资金安排如下:
1.市财政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671万元。
2.市财政拨付水利项目补助243741万元。
3.市财政拨付改变容积率土地收入11638万元。
4.市财政拨付城市经营收入32186万元。
按照农发行要求,在贷款发放前,由市财政局签订合法有效的还贷差额补足协议等。
(四)贷款抵押物
将市城建投资公司名下的22宗商住用地共计1341280平方米(2011.92亩)作为本项目贷款抵押担保。22宗土地具体如下:
1.地块一,面积38.62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益阳市烟草专卖局用地东侧。
2.地块二,面积2.08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北侧,益阳日报用地东侧,赫山信用社(朝阳分社)用地西侧。
3.地块三,面积5.02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北侧,罗溪路东侧。
4.地块四,面积14.43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市交警支队检测中心用地东侧。
5.地块五,面积16.77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市电业局变电运行管理所用地西侧。
6.地块六,面积56.96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北侧,团圆北路西侧,海苑路南侧。
7.地块七,面积7.86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市金通信用社用地难侧,工商银行赫山支行用地东侧。
8.地块八,面积128.95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桃花仑路东侧。
9.地块九,面积103.62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桃花仑路东侧。
10.地块十,面积203.95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桃花仑路东侧。
11.地块十一,面积2.31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金山路西侧,金国巷北侧。
12.地块十二,面积8.49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金山北路西侧,金西路南侧。
13.地块十三,面积18.63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益阳大道南侧,团圆路西侧。
14.地块十四,面积127.75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荣益路北侧,天桥路南侧,街坊路西侧。
15.地块十五,面积95.78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天桥路南侧,茂林路东侧。
16.地块十六,面积75.05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天桥路北侧,茂林路西侧。
17.地块十七,面积1.54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银城南路西侧,团山路北侧。
18.地块十八,面积33.13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礼堂路西南侧,下边路东南侧。
19.地块十九,面积70.99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十洲路西南侧,礼堂路东北侧,下边路西北侧。
20.地块二十,面积14.82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金山北路西侧,金国巷南侧,街坊路北侧。
21.地块二十一,面积261.85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资阳区窑湾村至接城提村。
22.地块二十二,面积723.32亩,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赫山区包家冲村至新民村。
在贷款期间,市政府不对以上22宗土地因闲置等原因而进行罚款或收回。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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