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
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
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方案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3年7月30日)
为全面总结《岳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岳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实施近3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确保《岳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岳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目标实现,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
1.先进集体: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2.先进个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妇女儿童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妇女儿童工作者。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职责,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坚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实施方案,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或本部门工作计划,建立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责任制。
3.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经费有保障。有专门的工作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规章和相关制度,有明确的工作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
4.坚持因地制宜,认真总结妇女儿童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善于发现、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5.妇女儿童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好,如期或提前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目标。工作成效显著,妇女儿童受益程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重视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群众公认、满意度高。
3.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善于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思路新、点子多、方法活,成效明显,在本部门、本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要求
(一)各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二)市政府妇儿工委全面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妇儿工委办按照所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审定;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报送先进事迹材料,由市政府妇儿工委择优评定。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评选要求,做到评优推优,确保推荐质量。同一部门不同时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评选表彰应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审核上报。
(五)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填报《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和《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材料内容要紧紧围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突出工作重点,简明扼要,真实生动,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于2013年8月22日前将先进集体和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王凌,电话:888957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8889236,地址:岳阳市市委机关一办公楼一楼)。
四、表彰奖励办法
以岳阳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名义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荣誉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
分配
2.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直先进集体和个人
名额分配
3.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
4.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1
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
单位名称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平江县
2
2
岳阳县
2
2
华容县
2
1
湘阴县
1
2
临湘市
2
2
汨罗市
2
2
岳阳楼区
1
1
云溪区
1
1
君山区
1
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南湖风景区
1
屈原管理区
1
市直
11
13
合计
25
30
注:2012年获省政府表彰的市级成员单位,不重复表彰;华容县、湘阴县也因此各减1个名额。
附件2
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市直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市发改委
1
市委组织部
1
市委宣传部
1
市中级法院
1
市检察院
1
市司法局
1
市科技局
1
市教育局
1
市财政局
1
市文广新局
1
市广播电视台
1
市体育局
1
市环保局
1
市人口计生委
1
市农业局
1
市水务局
1
市林业局
1
市政府法制办
1
市总工会
1
团市委
1
市妇联
1
市科协
1
市扶贫办
1
市残联
1
合计
11
13
附件3
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集体审批表
县市区
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
2013年7月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主
要
事
迹
(800字以内,可附页)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妇儿工委或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政府
妇儿
工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岳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个人审批表
县市区
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
2013年7月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
要
事
迹
(800字以内,可附页)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妇儿工委或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政府
妇儿
工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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