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投资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投资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投资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5〕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投资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通报》(张政函〔2015〕27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4年投资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县投资(前期)综合奖。总奖金80万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40万元。
二、市直及驻张单位重大项目立项奖。总奖金31万元。其中,市铁路机场建设办10万元,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办各3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2万元,市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广新局、市环卫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重点办)各1万元。
三、重大项目投资落地奖。总奖金112万元。其中,市直及驻张单位奖金48万元,分别为:市发改委5万元,市水利局4.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界监狱、市房管局、市技工学校、市电信公司、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投集团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重点办)各3万元,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各2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5万元,市文广新局1万元。区县人民政府奖金64万元,分别为:永定区17万元,武陵源区12万元,慈利县17万元,桑植县18万元。
四、部门服务奖。总奖金63万元。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19名,奖金各2万元。
五、奖金使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奖项奖金合计分别为:永定区17万元,武陵源区52万元,慈利县57万元,桑植县18万元。获奖区县奖金的60%由该区县人民政府奖励为促进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优先并重点奖励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投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其余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直及驻张获奖单位奖金用于奖励推进项目落地建设,以及联系服务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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