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使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

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使用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张政函〔2011〕3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0年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落地奖。区县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奖金40万元,二等奖奖金30万元,三等奖奖金20万元,四等奖奖金10万元。市直主要投资业主单位奖:一等奖奖金8万元,二等奖奖金5万元,三等奖奖金3万元。融资机构奖: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获奖区县奖金的50%由该区县人民政府奖励为促进投资落地、加快项目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其余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获奖市直及驻张单位奖金可论功奖励给相关工作人员。

二、重点工程建设奖。一等奖奖金6万元,二等奖奖金4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获奖单位奖金用于奖励参与、支持该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

三、项目前期工作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度目标奖: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奖金的40%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其余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他项目立项奖:奖金共46万元,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其中,市国土资源局奖金4.5万元,市发改委、市煤炭局奖金各3.5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林业局奖金各2万元,市水利局、市农村能源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奖金各1.5万元,永定区项目单位奖金共8.5万元(怡华食品公司奖金3万元,永定区法院和永定区粮食局奖金各2万元,永定区公安分局奖金1.5万元),武陵源区发改局奖金2万元,慈利县项目单位奖金共7.5万元(岩泊渡澧水大桥项目单位奖金2万元,永安汽车站、阳和汽车站和慈利县档案馆项目单位奖金各1.5万元,慈利新增粮食产能项目单位奖金1万元),桑植县项目单位奖金共8万元(桑植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单位奖金5万元,王家台汽车站和桑植县档案馆项目单位奖金各1.5万元)。

四、部门服务奖。一等奖奖金6万元,二等奖奖金4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获奖单位奖金用于奖励联系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市级领导、市直单位责任领导和联络员,以及为项目建设服务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五、推进项目建设十大功臣奖。奖金奖励给获奖人员,奖金每人1万元。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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