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3〕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张政函〔2013〕28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奖项奖金标准及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入库奖。总奖金81万元。其中,区县人民政府奖: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二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三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市直及驻张单位奖:一等奖1名,奖金8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重大项目立项奖。总奖金39万元。其中,区县人民政府奖:一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二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市直及驻张单位奖:奖金9万元,分别为:市农办、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奖金各3万元,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重点办)奖金各1万元。

三、重大项目开工奖。总奖金80万元。其中,区县人民政府奖:一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二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市直及驻张单位奖:奖金50万元,分别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奖金8万元,市水利局奖金6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投集团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奖金各4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市电信公司、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房管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重点办)奖金各2万元。

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部门服务奖。总奖金30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8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3万元。

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个人突出贡献奖。总奖金19万元。其中,一等奖8名,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22名,奖金各0.5万元。

六、奖金使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奖项奖金合计分别为:永定区40万元,武陵源区20万元,慈利县30万元,桑植县30万元。获奖区县奖金的60%由该区县人民政府奖励为促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其余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直及驻张获奖单位奖金用于奖励推进项目入库、立项、开工,以及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人员。个人突出贡献奖奖金分发至获奖人员。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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