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苏教研〔2013〕2号

各市科技局(委)、研究生培养单位:

自《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8〕1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全省已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研究生工作站”)1000余家,在企业技术研发、培养和培训高层次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积极、规范、有效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站工作。研究生工作站是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承担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研究生工作站作为省级“人才工作站点”类企业研发机构,与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类企业研发机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予以同等对待。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职能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相互合作、积极支持、强化管理,努力把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好、管理好、运作好。

二、深入实施“231”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58号)要求,到“十二五”末,力争在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00家研究生工作站,总量达到2000余家,引入3000余名研究生导师、10000余名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工作站。

三、有效拓展设站范围。从2013年起,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范围将拓展到所有需要设立并适合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高校可根据本校学科特点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的组织申请、评审、设立、资助、管理等工作,参照管理办法执行。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省内科研院所,均可申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校(院)级研究生工作站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形成省级校级并存的体系。

四、着力构建协同推进机制。研究生工作站由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做好组织申请、评审、批准、授牌、资助、考核、表彰等工作。成立“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五、开通设站“绿色通道”。管理小组一般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研究生工作站的评审、认定工作。在坚持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前提下,建立设站“绿色通道”。高校和科研院所(或相关学科)可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主动联系对口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后,高校向教育厅申请受理,省内科研院所、省外高校在苏分支机构向科技厅申请受理;企业根据自己研发需要,主动联系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对口学科,达成合作协议后,通过所在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申请受理;管理小组对以上申请,集中组织评审和批准。

六、大力提升建设质量。研究生工作站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建设,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切实办出水平、办出实效、办出特色、办出影响。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发挥主动性,注重工作创新,深化内涵建设,不断完善“双导师制”,积极探索建立“导师进企业咨询和指导研究生制度”。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充分利用进站团队的科研优势攻克技术难题,优化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的转型升级能力,同时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优良条件。省教育厅鼓励、引导、支持不同学科研究生团队共建、进入同一个工作站。省科技厅对工作站在资金、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管理小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动态管理力度,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查,奖优汰劣,对满5年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定期审核评估,对不合格者予以撤牌。

七、逐步实施“以奖代拨”制度。在集中支持建设一批研究生工作站后,将稳定推进“以奖代拨”制度的实施。管理小组制订《优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评选标准》,设立奖励专项资金,每年组织评选一批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奖励经费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共同安排,用于进站师生的科研补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以及工作站的制度与文化建设,不得用于充抵企业应予支持的费用。

八、不断营造良好环境。高校院所、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尤其要重视安全制度建设,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站研究生和导师的工作、生活、研究和人身安全。各部门、各研究生工作站要树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营造科学运行、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出典型,密切沟通交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整体效益,实现政产学研的深度合作。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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