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粮食局文号:苏粮检〔2009〕13号
颁布日期:2009-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粮检〔2009〕13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2009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粮食监督要点通知

抄送:国家粮食局

2009年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

检查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健全粮食流通执法监督保障体系”的要求和《2009年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粮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涉粮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全省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清仓查库工作,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真实情况。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省查库工作方案的时序要求,充分做好清仓查库的各个阶段的工作。

县级要组织专门力量督导企业自查,为下一阶段的检查打下良好的基础。市级要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开展交叉普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省将组织复查,并协助国务院检查组对我省的抽查。要逐级做好核查数据汇总工作和检查报告报送工作。对检查结果要层层把关审核签字,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同时,要以这次清仓查库为契机,完善库存管理制度,提升库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真抓实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监督检查,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是否质价相符,督促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防扰乱市场、克扣农民、“转圈粮”等违规行为。加强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竞价销售出库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时间、数量、质量组织出库。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充实数量、库存质量、轮换制度执行和储存安全的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规范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的指导、服务、监管与核查,确保粮食市场规范有序。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保障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夏、秋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粮油市场质量检查,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和粮油安全。

2009年,全省将案件查处列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以各种方式反映的涉粮问题。大力开展经常性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要按法定程序调查处

理,依法行政处罚。要及时分析总结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和不同时段涉粮案件发生的规律,查找监管中薄弱环节和漏洞,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相关制度,发挥监督检查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预防在先,切实推进粮食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共同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要深化企业评级、分级监管的长效机制,把企业信用建设与开展市场监管有机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下半年,省局将在全省推广使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政务系统软件》,逐步建立起涵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行政执法、粮食企业信用管理等相关监管内容的平台,科学、动态地对监管对象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各地要抓好《江苏省粮食流通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年内分级建立全省粮食流通企业2006-2009年度信用档案数据库。

四、与时俱进,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进一步健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今年,省局拟制定并出台两个制度,即《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和《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件办理制度》。修改完善三个制度,即《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备案制度》、《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件评查办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相关制度要进一步细化。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

五、争先创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充实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始终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基础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加挂牌子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单设。要稳定和充实监督检查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并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试成绩与执法人员证件审验相结合,对成绩不合格和连续五年未参加市级法制培训和省级业务培训的人员,今后在证件审验中将不予审验通过。省局上半年将组织库存清查培训,下半年将举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政务管理软件培训班。同时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粮食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和库存检查汇总软件培训班。请各地积极组织人员届时参加。各地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学习交流活动,学习相关部门的执法经验,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方面的教育,维护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专题调研,探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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