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号:苏人社发[2013]412号
颁布日期:2013-1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2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29日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http://www.jshrss.gov.cn/sy/zcfg/201312/P020131209534496475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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