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498个项目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59项、二等奖144项、三等奖295项。

哲学社会科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方向,服从服务大局,锐意改革创新,大力开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以优秀的研究成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理论发展、人才培养以及决策科学化,为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项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文件及附件:szfa[2014]106(2014-10-13).doc

http://www.js.gov.cn/jsgov/tj/bgt/201410/W0201410215131281222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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