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文号:苏政发〔2013〕86号
颁布日期:2013-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0日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3-2022)

目录

前言(7)

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8)

第一节工作基础(8)

第二节有利条件(11)

第三节面临挑战(13)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6)

第一节指导思想(16)

第二节基本原则(16)

第三节总体目标(17)

第四节规划指标(19)

第三章科学优化生态空间(24)

第一节优化国土开发格局(24)

第二节加强自然资源保护(27)

第三节推进绿色江苏建设(32)

第四章推进经济绿色转型(34)

第一节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34)

第二节强化节能减排(38)

第三节推行循环清洁生产方式(40)

第五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44)

第一节综合治理大气污染(44)

第二节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46)

第三节积极防治土壤污染(49)

第四节推进生态人居建设(51)

第五节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54)

第六节完善风险防范体系(56)

第六章大力倡导生态生活(60)

第一节强化健康生活保障(60)

第二节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62)

第三节引导消费模式绿色化(64)

第七章积极弘扬生态文化(67)

第一节培育江苏特色生态文化(67)

第二节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69)

第三节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70)

第八章努力发展绿色科技(73)

第一节加强绿色科技研究开发(73)

第二节推广应用绿色科技成果(74)

第三节营造绿色科技创新环境(75)

第九章加快完善生态制度(78)

第一节强化法制建设(78)

第二节健全决策机制(80)

第三节加强政策调控(80)

第四节建立合作机制(84)

第十章组织实施(86)

前言

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三项重点工作,在“率先”“带头”“先行”内涵中,将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标杆,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江苏的生态文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把生态文明作为坚持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总结回顾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和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规划期为2013年至2022年。

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江苏跨江滨海,平原辽阔,水网密布,湖泊众多,具有良好的自然禀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江苏有着“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污染负荷高”的特殊省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资源环境约束愈加明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一节工作基础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苏路径。2000年,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2004年,批准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0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生态省建设大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2011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建设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2012年,省委、省政府举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启动仪式,下达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环保优先方针不断强化。2004年出台的《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首次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强调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2005年,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确立了“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发展方针。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全省环境保护大会进一步明确了环保优先10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先后发布实施《江苏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将环保工作实绩、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成效、环境质量改善、城乡绿化建设等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考核体系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坚持环保优先、践行环保优先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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