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8日
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序言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绿色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缓解资源瓶颈约束、实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两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十二五”期间,我国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则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资源环境约束与节能减排压力将进一步加剧。把“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中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与废弃物排放,对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可大幅度提高资源产出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与节能减排压力。
发展循环经济是“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等法规文件,编制了《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示范工程和政策措施。《规划》既是“十二五”时期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行动纲领,也是各地区和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基础与条件
江苏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中心、长江下游,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南与浙江和上海毗邻,西接安徽,北接山东,省际陆地边界线3383公里;拥江濒海,拥有长江岸线800余公里,海岸线近1000公里,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优越,经济社会发达。
一、资源与环境条件
自然条件。江苏地势平坦,以平原地形为主,主要由苏南平原、江淮平原、黄淮平原和东部滨海平原组成;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光热充足,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以苏北灌溉总渠为界,南部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北部为暖温带季风气候,水热条件南部好于北部,光照条件北部优于南部;植被自南向北分别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亚热带常绿阔叶与落叶阔叶混交林、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东部)和半旱生落叶阔叶林(西部);土壤自南向北发育为黄壤、黄棕壤、淋溶褐土和棕壤。
资源状况。国土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人均占有土地1396平方米、耕地660平方米,人多地少特征明显;沿海滩涂890多万亩,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水资源充沛,地处江淮沂沭泗五大河流下游,长江和京杭大运河呈十字形贯穿全境,湖泊水面占全省面积的16.9%,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500亿立方米;一次能源资源禀赋及发展基础较弱,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较好,并逐步得到大力开发;矿产资源种类较为齐全,拥有矿产资源130余种;森林资源较丰富,“十一五”期末,全省林木覆盖率超过20%;工业固废、废旧汽车和电器、废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废弃物数量较大。
环境现状。“十一五”以来,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全省符合Ⅲ类水质的断面占比上升,劣于Ⅴ类水质断面占比下降,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十五”末上升了3.6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稳定在较好等级,全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经济与社会基础
经济发展位居全国前列。江苏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经济总量位于全国第二,占全国经济总量10%左右;“十一五”期间,经济运行高开稳走、持续向好,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40903亿元,年均增长13.5%,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万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万余元;财政总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80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6.2∶53.2∶40.6,从业人员结构实现“三二一”的重要转变,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部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3%;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经济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十一五”末全省总体上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社会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2944元和9118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10.2%和8.2%;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和46.3平方米,较2005年分别增加了11.7平方米和7.7平方米;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年均超过100万个,“十一五”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27万人;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提高,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呈较快、均衡发展态势;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7%以上,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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