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启东市海门市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苏政办发〔2015〕35号
颁布日期:2015-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启东市海门市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好城乡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有关规定,经申报城市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现场考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命名启东市、海门市为“江苏省园林城市”。

希望被命名的地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持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优化空间布局形态,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扎实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景观质量和生态环境,努力让城市融入自然,实现人居环境改善与城市建设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bf[2015]35(2015-04-15).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