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三届江苏省年鉴奖获奖年鉴的通报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苏政办发〔2015〕26号
颁布日期:2015-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三届江苏省年鉴奖获奖年鉴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年鉴编纂工作组织推进力度,年鉴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编纂质量稳步提升,存史、宣教、资政功能日益彰显,在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决定对第三届江苏省年鉴奖获奖年鉴予以通报。

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条件,大力推进年鉴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高年鉴编纂出版质量和水平,为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推动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届江苏省年鉴奖获奖年鉴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5]26(2015-03-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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