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苏政办发〔2009〕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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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委员会制订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是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秸秆利用水平、增强耕地地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发展改革、农业、农机、科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多渠道利用秸秆。各地要根据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等,统筹规划,多策并举,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积极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形式利用,不断拓展秸秆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三、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等给予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利用秸秆发电、加工板材等综合利用的企业,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秸秆实际利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要大力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提高全社会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要根据规定,抓紧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在夏秋收种的关键时段,各级政府要组织环保、农业等部门加强巡查,依法监管,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规行为。要采取卫星遥感、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式,加强检查考核,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规划(2010—2015年)
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连年丰产,秸秆产生量越来越大,目前全省秸秆年产量达4000万吨左右。为切实加大秸秆转化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下发后,我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2009年5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5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会议,对贯彻《决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和《决定》规定,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秸秆资源潜力与综合利用现状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耕地面积7100万亩。长江、淮河贯穿江苏南北,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四季分明,平原广阔,土壤类型以潮土、水稻土为主,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全省分太湖、沿江、丘陵、里下河、沿海和徐淮六大农区,以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玉米为主,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
(一)全省秸秆资源潜力。江苏秸秆资源总量较大、品种多样,但主要类型以稻麦黄色秸秆为主,可利用潜力巨大。
1.资源总量。近年来,全省年产秸秆量基本稳定在4000万吨左右,资源量位居全国第四。2008年,全省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1369万亩,秸秆资源总量4011万吨,利用量2366万吨,综合利用率59%,尚有1645万吨未合理利用。
2.全省秸秆以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秸秆为主,占秸秆资源总量的80%以上。其中,水稻秸秆1836.83万吨,占总量的45.8%;小麦秸秆1015.62万吨,占25.3%;油菜秸秆299.1万吨,占7.5%;玉米秸秆198.14万吨,占4.9%。
3.全省秸秆资源量总体呈由南向北逐步递增,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5.1%、27.2%和57.7%。
4.全省农作物收获峰段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小麦、油菜等收获期由南向北从5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月,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收获期由北向南从9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半月。夏季主要农作物(小麦、油菜)秸秆量1314.72万吨,占全省总量的32.8%;秋季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秸秆量2235.62万吨,占全省总量的55.7%。
5.近年来全省秸秆产量持平略增、总体稳定。从变化趋势看,一方面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设施农业投入力度加大,大田农作物种植面积有所减少,秸秆总量将呈略减态势;另一方面农业科技进步将使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增加,秸秆量随之增加。综合考虑增减两方面因素,预计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量将在3900—4100万吨之间小幅波动。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我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从政策引导、技术推广、宣传教育、执法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手抓秸秆禁烧,一手抓多形式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从执法监管、目标任务、政策制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二是形成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展改革、环保、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秸秆禁烧监管网络逐步完善。三是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成效已经显现,为在面上推开、实现整体突破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上下联动、多策并举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市场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已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形式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200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2366万吨,综合利用率59%,其中秸秆肥料化占23%、能源化占20%、工业原料化占8%、饲料化占5%、基料化占3%。
1.秸秆肥料化利用。包括秸秆直接还田和加工商品有机肥。秸秆直接还田主要包括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等。2008年,全省秸秆肥料化利用量92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3%,其中秸秆直接还田利用率22.5%,商品有机肥利用率0.5%。苏南、苏中、苏北肥料化利用率分别为31.1%、22%、21.2%。
秸秆直接还田是当前我省秸秆肥料化利用最主要的途径,也是最现实、最易于推广操作的秸秆利用方式,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苏南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高,投入力度大,机械更新较快,机械化还田率较高,接近50%;苏中、苏北地区机械更新速度较慢,机械化还田率仅为20%。近年来,先后组织实施1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5个试点县和30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启动秸秆还田财政补贴试点工程,要求示范县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达到50%以上,为在全省全面推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奠定了良好基础。
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等非机械化还田利用方式近几年来也呈上升趋势。秸秆有机肥加快发展,对改善土壤性质、提高肥力具有良好效果。全省现有28家秸秆有机肥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商品有机肥约50万吨。
2.秸秆能源化利用。包括农村直接生活燃料、秸秆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随着近年来秸秆发电步伐的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2008年,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近800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0%,其中农村直接生活燃料利用占16.5%,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利用等占3.5%。各种利用方式中,秸秆直接用作生活燃料的比例在下降,苏南地区下降较快,苏中、苏北地区虽呈下降趋势,但仍约占18%左右;秸秆发电的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秸秆沼气和秸秆气化加快推广,秸秆固化和炭化已步入实用阶段。
秸秆发电。据测算,每2吨秸秆的热值相当于1吨标准煤的热值,其平均含硫量仅0.38%,远低于煤1%的含硫量,且秸秆焚烧后的灰烬含有丰富的钾、镁、磷和钙等成分,可用作高效肥料。秸秆发电分直燃发电、混燃发电和气化后发电三种方式,我省以直燃方式为主。直燃发电是通过在高温高压锅炉中直接燃烧经过预加工的秸秆产生热能,再进一步转化为电能。目前,用于直燃发电的秸秆主要有两类:第一类为黄色秸秆,主要是玉米、小麦、稻草等秸秆,具有体积大、重量轻、密度小等特点,为保证单位时间内的上料量,需将秸秆按一定的规格打捆后输送至炉膛内燃烧;第二类为灰色秸秆,主要是棉花秸秆、树枝、木材下脚料等密度较大的木本类植物,需破碎加工后输送至炉膛内燃烧。两类秸秆的化学和物理特性有所不同,收集、贮运、处理难度和燃烧特性差异明显,用黄色秸秆作原料发电比灰色秸秆技术难度大、成本高,而我省秸秆发电又以黄色秸秆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秸秆发电企业的秸秆资源利用量。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核准28家秸秆发电企业,有7家企业已并网发电。
秸秆沼气。我省农村沼气起步早、发展快,是提供农村清洁能源的有效途径。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50.9万个。随着技术的逐步完善和推广应用,秸秆沼气发展步伐加快,全省已有1万多户使用秸秆沼气,利用量1万吨左右,不仅为农村沼气拓展了发展空间,而且为秸秆利用开辟了新途径。随着农村居民集中点建设步伐加快,秸秆沼气集中供气正在逐步推广,目前金坛等地已开展试点工作。
秸秆气化。秸秆通过热解气化将低值的秸秆资源转化为高值的燃气,提高了农村生活用能质量和效率,方便了农民群众生活。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开始推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试点工作,以村为单位实行集中供气。每个供气300户的秸秆气化站(必要基础设施、1台机组、500立方米储气柜、300户管道及灶具配件、2名维护人员)总投资在120—150万元,正常运行年消耗秸秆量为280吨,每公斤秸秆可产气2立方米,每个农户每天需用气5立方米。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建成秸秆气化站72处,年利用秸秆量约2万吨。已建成的秸秆气化站主要分布在南京、徐州、连云港等地,占全省的50%以上。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炭化。秸秆固化成型是在机械设备的压力作用下,将秸秆压缩为成型燃料,可以替代木柴、原煤、燃气等燃料,广泛用于取暖、生活炉灶、锅炉、生物质发电厂等,是高效利用秸秆资源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规模还不大,但发展前景广阔,江宁、丹阳、泗阳等地已开始试生产,苏州已开发出水稻秸秆压块成型技术。高邮市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在20个乡镇各建立一个秸秆固化加工厂,建成100个收贮点,进行企业化运作。
秸秆固化成型后再经炭化,单位热值提高,取用方便,在国外已广泛应用于家用取暖炉、供暖锅炉、工业锅炉及秸秆发电等方面,目前在我省尚处于起步阶段,泰兴、溧水、溧阳等地秸秆炭化开始试点,已生产出燃料块、蜂窝碳、碳粉、机制木炭等。
3.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秸秆作为工业原料,目前主要应用于板材加工、造纸、建材、编织、化工等领域,全省年利用量已达320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8%左右。苏南、苏中、苏北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率分别为4.8%、5.6%、9.2%。
秸秆板材、造纸、编织等行业发展较快,已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形成了一批规模化企业。苏北地区秸秆资源丰富,工业原料化利用规模较大,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秸秆制板产量已占全国的1/5。灌南县大盛板业有限公司引进英国核心技术,用麦秸秆生产“均质板”装潢材料,新型、环保,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秸秆造纸主要以江苏新大纸业为主,年秸秆用量已近20万吨,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势头较好,其规划的扩能增产项目投产后年秸秆用量预计将达80万吨。秸秆编织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已形成一批秸秆编织专业村、专业镇,赣榆县草帘编织年利用秸秆量突破100万吨,销售收入3亿元,产品远销山东、河北、东北等20多个地区,还出口到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张家港市一家企业以稻草为原料生产榻榻米出口,年利用秸秆超过5万吨。其他地区在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秸秆用量较大的特色企业,部分地区还利用秸秆制作工艺品、花盆等。
秸秆新型建材、秸秆化工等新领域开始起步并加快发展,为秸秆深度利用拓展了新空间。利用秸秆生产秸秆墙体材料、秸秆彩瓦、秸秆防火板、秸秆装饰材料等新型建材势头较好,市场规模逐步扩大。秸秆化工实现突破,世界上最大的酶发酵基地落户苏州太仓,利用国际先进的酶技术生产第二代燃料乙醇,2010年将投入规模化生产。另外,利用秸秆还可提取焦油、木醋酸、木糖醇等物质,徐州市苏能秸秆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开始生产。
4.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指通过氨化、青贮、微贮、揉搓丝化等处理技术,增加秸秆饲料的营养价值,提高秸秆转化率,秸秆饲料化已成为发展节粮型畜牧业的重要途径。2008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21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5%左右。苏南、苏中、苏北地区饲料化利用率分别为5.5%、4.7%、5.2%。
近年来,随着规模化养殖业发展和饲料出口带动,日本、韩国每年从我国进口饲料高达2000多万吨,推动了秸秆饲料加工业的快速发展。我省秸秆饲料产业也呈加快发展势头,龙头企业示范作用明显,张家港市格瑞恩饲料公司已研制出秸秆高能饲料,并成为我省奶牛养殖主要饲草饲料来源;灌南、赣榆等地大力推广秸秆氨化养畜技术;泰兴市利用秸秆调制技术,有效解决了山羊冬季饲草问题;东台市利用青贮、微贮和氨化处理秸秆量约占全市秸秆资源总量的12%。
5.秸秆基料化利用。包括食用菌基料和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目前主要以食用菌基料为主。秸秆作为良好的食用菌基料,搭配必要的培养基生产食用菌,原料来源丰富、价格低廉,生产食用菌后的基料富含营养,既能加工成饲料实现过腹还田,也可作为优质有机肥直接还田,是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食用菌生产发展很快,部分地区已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格局。除用作食用菌基料外,秸秆还用作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虽处于起步阶段,秸秆利用量不大,但呈加快发展趋势。2008年,全省秸秆食用菌基料利用量110多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3%。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秸秆基料化利用率分别为4%、1.8%、3%。高淳、金坛、沭阳、丰县等地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公司+农户”等产业化模式,带动秸秆基料化的快速发展,在当地秸秆综合利用中占有重要地位。高淳县是全国知名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年利用秸秆量超过10万吨,约占全县秸秆总量的40%。
(三)存在问题。总体上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步伐虽然较快,但仍以传统利用方式为主,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步伐还不快,产业链较短,利用结构与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比较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现象短期内难以完全禁止。
1.农民积极性问题。秸秆综合利用事关千家万户,农民是利益主体,从利益引导、政策激励、技术支撑等方面着手,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问题的关键。
2.关键技术问题。现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中还存在许多技术瓶颈,严重制约利用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一些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尚未突破或不成熟。例如,秸秆还田相关配套技术与配套机具的研发力度仍然不足,缺乏适应小地块、便于操作的还田、打捆机具;秸秆发电直燃锅炉腐蚀、结焦问题严重;秸秆气化供气管网焦油清除难、系统负荷率低;秸秆固化与炭化生产设备配套率低、耗能高;秸秆饲料转化率、消化率不高。另一方面,新技术应用规模较小,适宜农户分散经营的小型化、实用化技术缺乏,技术集成组合不够。
3.收集贮运体系问题。秸秆收集贮运体系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秸秆量大、分散、体积蓬松、密度较低、收获季节性强,收割、捡拾、打捆等配套设施缺乏,造成秸秆的收集、贮运难度大、成本高,加上服务体系不健全,秸秆收集贮运问题已成为制约秸秆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4.产业化带动问题。秸秆规模化利用有赖于产业化发展的拉动。目前,社会资本投资秸秆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秸秆利用的龙头型、骨干型企业不多,年利用量超过20万吨的规模化企业仅有江苏新大纸业一家,除秸秆发电厂以外,大多数规模企业年实际利用秸秆量仅为2万吨左右,投入产出效率较低,仍处于小规模、低层次水平。
5.政策激励机制问题。目前,各地虽然制订了一些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但政策的覆盖面不够宽、系统性不完备、利益纽带不紧密。
(四)基本结论。根据秸秆资源量、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总体呈现以下特征:
1.综合利用水平中等偏上。200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接近60%,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与秸秆资源量相近的山东、安徽等省大体相当。
2.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占主导地位。2008年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量占全省的71%,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起着主导作用;工业化利用率目前虽仅为8%,但发展势头快、产业化程度高、未来增长空间大,地位日益突出。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中仅起着辅助性作用。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应突出抓好“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结合秸秆饲料化和秸秆基料化利用方式,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以鼓励和扶持。
3.区域特色初步形成。苏北和苏中地区秸秆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率相对较高,苏南地区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相对突出。2008年,全省能源化利用秸秆量达百万吨以上的是盐城、徐州、南通市;工业原料化利用量居前三位的是盐城、徐州、淮安市,系苏北和苏中地区。苏南地区秸秆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水平领先全省,无锡市达50%,镇江市达41%,苏州市达33%左右,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各地发展不平衡。一是从综合利用率看,苏南地区最高,苏北、苏中次之。综合利用率最高的苏州市、无锡市已达78%,最低的扬州市仅为44%,相差30个百分点以上。二是从未利用秸秆量来看,盐城、南通、淮安三市未利用秸秆量合计达760万吨,占全省近46%。因此,突出抓好苏北和苏中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5.瓶颈制约尚未突破。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益激励机制不健全,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综合利用技术、收集贮运体系”两大关键环节支撑力度不够,制约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政策取向,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多元利用。根据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特征,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与能源化、工业化利用,实现秸秆还田与其他非农领域利用方式的共生组合,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根据各地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分布特征和综合利用现状,着力引导各地选择符合本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与方式。在依法划定的秸秆禁烧范围内优先安排规模化秸秆利用项目,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3.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努力实现秸秆禁烧的目标,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等成熟适用的利用方式,又要着眼长远,充分把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大力研发新技术,努力拓展新领域,推动秸秆利用向产业化程度高、循环链条长的深层次领域发展,实现秸秆资源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4.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工作实际中应充分发挥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典型技术的示范带动效应,通过组织试点、重点项目实施和示范基地建设,有效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切实推动面上工作,实现整体突破。
5.利益纽带、长效机制。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理顺利益关系,着眼于农民得实惠、企业增效益,通过完善利益链带动产业链发展,加快建立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0%。
——各领域利用率目标。到2012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2%,能源化利用率达26%,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2%,饲料化利用率达6%,基料化利用率达5%;到2015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3%,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27%,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8%,饲料化利用率达7%,基料化利用率达6%。
——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目标。2010—2012年,大力推广机械化全量还田,确保到2012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达到总面积的35%以上;2012—2015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基本稳定,继续鼓励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等多种秸秆还田方式。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目标。在2009年15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县建设基础上,到2012年全省创建示范县力争超过50个,到2015年争取所有县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企业发展目标。加快提升秸秆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力争到2012年年利用秸秆量5万吨以上的企业达到80家,2015年达到100家,规模化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目标。到2012年,全省基本建立秸秆收集贮运体系,田间收集处理、收购站点、储存运输等环节有机衔接,基本满足秸秆产业化利用的需求。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商品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利益分配机制,完善以企业需求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农民为基础的收集贮运体系。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根据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资源潜力,综合考虑秸秆各种利用方式的现有基础、秸秆资源利用量、技术成熟程度以及发展变化趋势等因素,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
1.基础领域。政策导向明确、技术成熟适用、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在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的领域,主要包括秸秆还田、秸秆基料、秸秆饲料、秸秆沼气等。
2.主导领域。以规模化利用方式为主、产业化程度高、资源利用量大,对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起重要支撑作用的领域,主要包括秸秆发电、秸秆板材、秸秆造纸等。
3.潜力领域。技术含量较高、利用程度较深、未来前景广阔、发展潜力较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具有拓展作用的领域,主要包括秸秆新型建材、秸秆化工等。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总体上要按照“立足基础领域、大力发展主导领域、加快培育潜力领域”进行分类指导:
——在资源种类上,主要解决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70%的稻麦秸秆的综合利用。
——在利用方式上,重点抓好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工业化利用等对秸秆利用起支柱性作用的三种方式,作为全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
——在重点区域上,着力提升秸秆资源量大的苏北、苏中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在关键环节上,着力突破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和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两大瓶颈制约。
——在理念导向上,突出以产业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尤其在秸秆能源化、工业化利用等非农领域,加快形成产业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市场驱动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强力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在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县建设经验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推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苏南地区要继续巩固提高,保持全省领先水平;苏中地区和苏北地区稻麦秸秆量占全省的80%以上,要采取更有力的举措加以推进。
加大目标考核力度,按照2012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占总面积35%以上的要求,将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到具体田块,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措施。不断完善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路线、还田模式和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机械推广和配套力度,鼓励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机具。加快制定还田作业标准,为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提供依据。
继续鼓励支持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行间铺草等其他秸秆还田方式,尤其是在地块小、田埂多、大马力机械不宜操作的地区和丘陵地带要积极提倡。
2.合理安排秸秆发电。充分考虑已批秸秆发电企业布局和秸秆资源状况等因素,重点抓好已批28家秸秆发电厂的建设和管理,一方面着力提高已并网发电机组秸秆利用潜力,力争一台额定容量15MW的发电机组利用秸秆量达10万吨以上;另一方面加快已批秸秆发电厂的建设进度,力争2012年底前秸秆发电厂全部投入运营,全省建成并网发电机组800MW,秸秆利用量达500万吨。新设秸秆发电项目要充分考虑秸秆资源量和经济合理的收集成本,原则上设置在农作物相对集中、缺少规模化利用企业的地区,8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2个及以上项目。
3.大力促进秸秆工业化利用。按照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延伸链条、放大优势的思路,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扶持一批上水平的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重点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建设一批示范基地。
秸秆制板。围绕做大做强的目标要求,加快南京林业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步伐,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强化我省秸秆板材产业的技术支撑。加快市场需求培育,加大机电产品等行业的产品包装节材代木推进力度,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同时,突出抓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放大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品牌优势,力争将我省苏北地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秸秆板材产业基地。
秸秆造纸。鼓励企业扩能增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重点抓好江苏新大纸业80万吨秸秆用量的扩产项目。在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和采取先进生产工艺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扬州市永丰余等一批秸秆造纸项目。
秸秆编织。积极鼓励农户、村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进行秸秆编织,扶持一批专业村、专业镇,增加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秸秆新型建材和秸秆化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秸秆墙体材料、秸秆彩瓦、秸秆防火板、秸秆装饰材料等新型建材和秸秆提取乙醇、秸秆酶制剂等化工产品,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做大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比重。
到2012年,全省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秸秆量达480万吨;到2015年,达720万吨。
4.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膨化、压块和发酵等技术,特别是在养畜大县充分利用秸秆养畜,促进节粮畜牧业快速发展。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鼓励秸秆饲料出口,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出口加工企业。到2012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达240万吨;到2015年,达280万吨。
5.鼓励发展秸秆基料化产业。在全省推广发展秸秆食用菌基料产业,培育壮大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引导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产业的壮大。积极发展秸秆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企业,促进秸秆基料产业快速发展。到2012年,全省秸秆基料利用量达200万吨;到2015年,达240万吨。
6.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大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加工点,着力提高加工能力,加快秸秆固化成型产业化步伐。积极引导工业企业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鼓励燃煤锅炉实施节煤替代,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市场需求。围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燃料结构,抓好示范带动,扶持一批秸秆固化成型项目。在秸秆发电厂、用能大户周边区域和禁烧区域优先鼓励发展。到2012年,全省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利用秸秆量达100万吨;到2015年,达250万吨。
7.支持发展秸秆沼气、秸秆气化。将秸秆沼气、气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稳步发展秸秆户用沼气和户用型秸秆气化(半气化)炉,积极发展联户沼气。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热解气化集中供气,特别是加大对城市近郊、重要交通线等禁烧区域以及苏北、苏中地区的支持力度。结合规模化养畜场发展,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向农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安排在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积极支持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省级技术实训基地为依托、县级服务站为支撑、乡村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沼气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为乡村服务网点提供进出料、检测和维修工具等设备,推进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到2012年,全省建设一批秸秆沼气与气化集中供气示范点,利用秸秆量在20万吨以上;到2015年,在25万吨以上。
8.大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装备研发制造。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机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秸秆还田机械、打捆机械、固化成型机械、发电锅炉设备、板材加工设备、气化设备等的研发与制造,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制造业发展壮大。支持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和技术集成应用研究与示范推广,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促进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
9.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贮运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秸秆利用企业建设秸秆收贮中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企业建立秸秆收贮站点,扶持建设完备的收贮站点网络体系。
四、重点项目
(一)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为实现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供有力支撑。按照与规划目标任务相衔接、与地区资源潜力相协调的原则,突出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存量整合与增量带动互为推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1.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秸秆还田机械配套设施满足秸秆全量还田需求。大力发展秸秆有机肥生产,每个县(市)扶持1-2家年利用秸秆量1万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企业。
2.秸秆发电工程。加快待建秸秆发电厂建设,到2012年,力争28家秸秆发电厂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并在秸秆资源量较丰富且无较大规模秸秆利用项目的地区,选择适宜地点规划新建秸秆发电厂。
3.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工程。秸秆板材加工企业主要布局在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地,秸秆造纸主要依托现有企业增产扩能。到2012年,全省建成年利用秸秆5万吨以上的加工企业15家,到2015年达25家。
4.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工程。大力推广秸秆固化、炭化和秸煤混合成型燃料,到2012年,建设秸秆固化、炭化和秸煤混合成型加工点300处以上,每个加工点年处理秸秆3000吨。到2015年,超过600处,秸秆处理量200万吨以上。
5.秸秆饲料化工程。到2012年,全省建成秸秆饲料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养殖场)80家。到2015年,全省建成年利用秸秆2万吨左右的饲料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养殖场)115家,年利用秸秆5万吨以上的大型饲料企业5家,并扶持一批饲料出口加工企业。
6.秸秆培养食用菌工程。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以及建设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到2012年,全省秸秆食用菌种植规模1亿平方米;到2015年,达1.4亿平方米。
7.秸秆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在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大力发展沼气集中供气,苏北部分地区和苏南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到2012年,新增纯秸秆户用沼气3万个,并推动原有户用沼气池利用秸秆,建设100户以上沼气集中供气站50座;到2015年,新增沼气集中供气站100座。适度发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到2012年,全省新建秸秆气化站70个;到2015年,达到200个。
8.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制造工程。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2—3家,扶持发展秸秆还田机械、秸秆气化设备、秸秆发电设备、秸秆固化成型设备、秸秆板材加工设备生产制造重点企业12家。
(二)投资估算。八大工程的重点项目建设共需投资约200亿元。在资金筹措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多种途径,采取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利用外资、地方配套、国家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体系。
(三)综合效益。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节能减排、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秸秆肥料化利用,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可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避免因施用过量化学品造成环境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实施后,通过秸秆肥料化利用,每年可节省纯氮2.4万吨、五氧化二磷5.5万吨、氧化钾19.3万吨。
秸秆的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可促进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有利于降低农民养畜成本、节约饲料粮,促进畜牧业发展。规划实施后,通过秸秆饲料化利用,每年可节约饲料粮20万吨。
秸秆的工业原料化利用,既能提供优质环保的工业用原料和产品,延长秸秆利用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又能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促进多种经营和农村加工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规划实施后,通过秸秆加工板材、造纸等可节约木材170多万立方米。
秸秆的能源化利用,一方面可避免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还可避免秸秆弃置引起的水体环境污染;同时可提供清洁的替代能源,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后,通过秸秆能源化利用,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4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13万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合力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1.明确责任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努力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
2.加强分工协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牵头,农机、经贸、环保、财政、科技、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3.强化目标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全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及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目标考核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内生发展机制。
1.财政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将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继续支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农村能源化利用等既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创新力度,鼓励对秸秆资源进行规模化、深层次利用,突出对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以及秸秆收集服务体系的扶持和引导,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带动效应。
农机部门要加快研究制订全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标准,并监督标准实施工作。同时,尽快研究出台全省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补贴标准。
财政部门对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饲料加工企业、秸秆食用菌生产企业、规模化秸秆养畜及其他农艺方式利用秸秆、秸秆收贮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大户,以及秸秆板材加工、秸秆新型墙体材料、秸秆化工、秸秆造纸等工业化利用重点项目等,要加快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
2.税费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企业,要积极落实国家现行的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研究制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额度返还的扶持政策。积极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研究秸秆运输车辆和船舶过路过桥过闸收费减免措施。
3.信贷政策。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政策性贷款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购置农机具、收贮秸秆等给予贷款支持。通过项目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突出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秸秆利用量较多的综合利用项目的贷款支持。积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争取国外政府、组织的优惠贷款。
4.土地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秸秆收贮堆场用地、秸秆气化站、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用地给予支持。加快农村电网、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完善,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支持。
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具体的政策措施。
(三)加快技术研发,构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体系。
1.加强技术与装备研发。加快技术集成创新,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推动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强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体系。重点围绕秸秆还田技术、动力机械与秸秆还田机具升级换代、秸秆工业原料新产品、秸秆利用生物技术、秸秆成型燃料等方面,加快技术和设备研发。支持秸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加快秸秆能源化研究中心建设步伐,支持建设农机装备研发中心。
2.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秸秆农艺利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提高技术入户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作用,从推广成熟实用技术入手,加强技术交流、信息传播和知识普及,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技能。
3.实施一批技术示范和产业化项目。科技等部门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加快整合相关资源,制定科技扶持计划,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四)加强执法监管,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法制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切实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1.划定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区域。各地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抓紧划定秸秆禁烧区域,并向社会公布。逐步扩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范围,确保到2012年底前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加强执法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大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控,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强对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秸秆发电厂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秸秆利用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采取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等措施,确保扶持政策效果。
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决定》内容,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的危害,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将宣传教育深入到千家万户、深入到田间地头,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1.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规划目标分解表
2.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规划目标分解表
单位:%
地区年份综合
利用率分领域利用率
肥料化
利用率能源化
利用率工业原料化利用率饲料化
利用率基料化
利用率
南京市2012年8628242626
2015年9133204628
无锡市2012年885821153
2015年926022253
徐州市2012年8525312063
2015年9626332575
常州市2012年9043302510
2015年9140333510
苏州市2012年9042251364
2015年9540211897
南通市2012年8435251284
2015年9136251695
连云港市2012年8125281855
2015年8727291966
淮安市2012年7628251643
2015年8831262344
盐城市2012年7430241433
2015年8531262044
扬州市2012年763525862
2015年9338301762
镇江市2012年806012332
2015年9058141044
泰州市2012年683125552
2015年8830361363
宿迁市2012年90292510179
2015年963026121810
注:分领域利用率是指该领域利用量占秸秆总量的百分比。
附件2:
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任务分解表
单位:面积(万亩)、还田率(%)
地区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5年
还田面积全年
还田率还田面积全年
还田率还田面积全年
还田率还田面积全年
还田率还田面积全年
还田率
稻麦稻麦稻麦稻麦稻麦
南京市201715.2262721.8323628.0524037.9574039.9
无锡市161417.9202225.0252530.0302935.1363139.9
徐州市396013.1648820.18011726.010215634.111017838.0
常州市181917.0262925.2313228.9443737.2473839.0
苏州市201917.1252521.9283628.1454037.3464539.9
南通市364415.0607425.0698128.09210035.99811038.9
连云港市284010.9526618.9839228.09411834.010312837.0
淮安市515012.0779120.012013330.014614935.015416538.0
盐城市606210.99711619.013216026.017820634.118824038.1
扬州市434515.1687825.0859030.010610436.011210938.0
镇江市202015.9333025.0383529.0494236.1524438.0
泰州市374014.0545720.1827829.01019134.91069837.0
宿迁市374211.0607618.99011228.111613635.012014637.0
全省42547213.166277921.1895102728.11155124835.11230137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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