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连政办发〔2015〕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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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2015年全市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4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各县区要持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积极推动秸秆“五化”利用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发展秸秆草编产业。改变水稻收割方式,鼓励农户采用高性能半喂入式收割机,保持秸秆的完整性。重点打造赣榆区西南片区,东海县西北片区,两灌县部分乡镇核心的草编产业区。二是逐步扩大饲料青储产业。我市秋季秸秆种类丰富、气候便于收储,选择适当的秸秆种类立足本地、抓牢周边、辐射日韩,做大做强秸秆饲料青储产业。三是密切与大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合作,明确责任,签订合同,不断提高秸秆造纸、制板等材料化利用率。四是积极推动有关县区生物质电厂敞开收购,让农民得到实惠,厂家得到优惠。五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开辟沼渣沼液-高效肥料-种植、秸秆-食用菌-有机肥厂等循环利用途径,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各县区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购置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各乡镇要加强对收割现场督查,确保还田地块每台收割机加装粉碎抛洒装置;严格限制小型拖拉机还田作业,确保还田质量。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大力推广订单式、合同式作业模式。每个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搞好本地区秸秆还田利用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不断提高秸秆还田率。
三、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组织化程度。一是落实好网格化管理措施。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将方案落实到每一乡镇,每一村组,每一田块,明确每一田块的秸秆用途、收储(还田)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二是做好秸秆清运组织工作。充分考虑秋季收获时间长以及部分田块留茬春种的特点,组织好秸秆清运工作,避免在禁烧后期出现零星火点。三是要做好土地流转组织工作。适当引导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将土地集中到有条件的种田大户手中,避免土地碎片化经营带来的种种不便。四是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各县(含赣榆区)要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新项目的建设,每个乡镇均要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利用项目,确保各乡镇年秸秆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完善对全市从事散碎秸秆收储、打捆或压块再利用的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进行按量奖补政策,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政策,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二是继续对全市从事秸秆运输的车辆,发放秸秆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三是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加工利用主体用电享受农用电价格。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五是各县区积极协调收储企业用地问题,要按照“就近集中,靠路离水,方便运输”的原则,设立村级临时堆场,为及时清运田间秸秆创造便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结合《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和省农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40号)等文件,宣传省市有关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政策,用政策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及长效化。
六、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各县区要扎实推进秸秆全量还田及其他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田间地头无秸秆堆积现象。各县区要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完善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将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1.2015秋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
2.2015年秋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15年秋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推进计划。
http://xxgk.lyg.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11/site/art/2015/10/15/art_5930_103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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