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全市12348法律咨询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
关于修改《全市12348法律咨询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9-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修改《全市12348法律咨询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市局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原《全市12348法律咨询工作八项制度》〔连司通(2005)21号〕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全市12348法律咨询工作八项制度
一、公开承诺制度
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应该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1、“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24小时开通,工作日期间有专人接听;
2、“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安排专人在周一至周五全天对外接待社会各界群众来访;每周一、三、五为执业律师值班日。
3、咨询接待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解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公益性质,咨询接待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值班接待制度
1、值班接待时间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2、值班人员要服从管理,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接听来电、接待来访要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做到用语文明,百问不厌。
4、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应逐一登记。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范围内解答咨询问题,能现场答复的问题应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予以答复;涉及到疑难法律问题,不能当场解答的,应留下咨询者联系方式,会同相关人员讨论后再及时给予解答。
5、对重大复杂可能引起群访、集访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6、值班人员要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值班室内会见无关人员。
三、上门服务制度
对确需上门服务的事项,将派服务人员及时上门提供服务。
四、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2、信息内容要突出阶段性咨询情况分析,体现综合性、前瞻性、指导性。
3、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出现的问题及时整理上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动态分析,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各县区148协调指挥中心每月至少向市“148”协调管理处报送2篇以上信息。
五、回访制度
对处理过的重大、疑难法律事项,15天内必须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上门的方式进行回访,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和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六、统计制度
建立健全“12348”业务统计台账,做到统计准确,实事求是,台帐规范,资料齐全,掌握社会动态,为领导决策服务。
七、档案管理制度
对“12348”咨询情况的有关文字、声像等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后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八、投诉查处制度
建立监督机制,开设公众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方便群众投诉,对投诉的问题及时查处,并报市“148”协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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