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无锡市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建设生态城为导向,以治理太湖水环境为重点,以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无锡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努力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加快推进“四个无锡”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到2012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在2009年基础上下降12%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2%左右,万元GDP水资源消耗量低于55.3m3/万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均累计削减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达到33.3%,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8%,林木覆盖率25.57%,自然湿地保护率22.8%。初步建成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生活质量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建成全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国家生态市,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低碳城市建设的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导示范城市。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行动,在环境优化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1.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组织实施节能工程,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着重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加快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淘汰钢铁、水泥、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推进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4个行业的整合整治。深入推进“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全面淘汰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目录》的用能设备。
在电力、化工、印染等高耗水行业推广节水措施,在农业生产方面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单位)、2个节水型社区、5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型灌区、8个节水减排示范项目。全市万元GDP水资源消耗量低于55.3立方米/万元,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率不低于30%以上。
健全总量监测预警、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推进科技减排,完善管理减排,大力实施重点减排项目,强力推进电力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销工程建设,完成利港电厂、苏龙电厂、三木热电厂等一批重点企业的脱销工程及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程,提升已建工程效率,把规模化畜禽养殖治污作为农业源减排的主攻方向,确保减排任务全面顺利完成。
2.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太湖(蠡湖)新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基本完成控源截污排水达标区创建工作,全市完成165公里污水主管网建设,各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实现一级A排放基础上实施尾水生态净化和综合利用。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设施建设,加大现场执法力度,规范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无害化处置的管理,督促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的实施,建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全市规模、次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5%,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完成养殖场环境综合整治10处以上(含沼气工程、生态健康养殖企业创建)。推广生态发酵床养殖0.8万平方米。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源头机械收集、中间密闭转运、终端焚烧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12年新增5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住宅小区、单位。启动第3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二)大力推进绿色增长行动,在构建富有活力的生态经济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
3.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和土地管理制度
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区定位清晰和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乡建设与国土开发格局,全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推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2012年,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降至18.81公顷/亿元、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达10%。确保全市164.8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推动物联网与云计算、环保、微电子、重大装备制造等十大重点产业快速发展,确保今年新兴产业销售收入突破6500亿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深入实施服务业发展超越工程,到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8%。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5%。
依托休闲旅游项目开发、博览园、历史文化街区、环城古运河历史风貌建设,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在推行生态旅游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保护,督促行业单位采取措施,努力在开展旅游活动中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宣传引导,努力使参与者增强绿色消费的观念和意识。督促行业单位努力按“适度流量、较高人均消费、排放少、污染轻”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展开业务,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在全市旅游星级饭店行业中大力推行“安全、健康、环保”的绿色理念,制定节能减排计划,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力争全部星级饭店创建为绿色旅游饭店。
5.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与促进清洁生产
深入推进循环经济,积极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循环型产业,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12年组织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50个,新增10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培育完善15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6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重点工业园区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建成15条循环经济产业链。
制订再生水利用激励措施,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加快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大生活污水、雨水等的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力度,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达到30%以上。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双超双有”(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污染物排放超过核定总量指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完成156家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完成产能过剩企业的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2年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启动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6.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实施《无锡市“十二五”低碳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全国低碳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在全市范围内从地区、园区和企业3个层面持续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无锡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基础,以新能源产业发展为主导,以低碳技术、低碳产品的开发与应用为关键,以建立低碳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为保障,系统完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建立低碳经济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形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倡导和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和主导的交通模式,发展绿色节能建筑。
7.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以农业生态环保技术为依托,突出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业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生物农业,集成推广氮磷拦截、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畜禽生态养殖、农业循环水利用、有机栽培等生态农业技术,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农业资源高效利用。2012年,全市化学氮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20%和30%,粮食作物亩均化学氮肥施用量努力控制在16kg以下。新建氮磷拦截工程25万平方米;建设4处生态农业圈循环、有机农业工程。“三品”基地占耕地比例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2012年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高至79.92%,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升农田装备水平,高效农业、高效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分别达55.5%、14%和60%。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坚持规模化、高效化、特色化的方向,推动现代农业尤其是生物农业尽快形成特色、做大规模,力争今年全市生物农业产业规模达到38亿元,建成千亩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
8.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环保产业技工贸营业收入达到730亿元。
9.推进环保科技创新
突破重点领域自主核心技术,以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自主核心技术,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科技重大专项,争取国家级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培育形成新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积极发展传感信息技术,加强传感网络与环保领域的研究、应用与推广,加快推进环保物联网示范应用,完善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建设全国性示范工程。加快建设“感知无锡,智慧环保”工程,加紧构建“要素更全面、分析更深度、反应更灵敏”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开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宏观战略研究。
(三)全面推进碧水蓝天宜居行动,在打造城乡优美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10.推动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编制实施“十二五”治太规划,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管理并重,继续实施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完成太湖梅梁湖生态清淤200万立方米。推进国家治太引排工程建设,完成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启动建设新沟河工程,做好新孟河、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前期工作。加强蓝藻打捞和湖泛巡查,推进蓝藻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蓝藻打捞处理办法》,构建蓝藻打捞处理长效机制。开展调水引流,梅梁湖泵站全年运行不少于200天,城区河道调水不少于2亿方,确保太湖无锡水域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促进太湖水质总体保持稳中趋好。
重点加强太湖(蠡湖)新城、望虞河西岸、直湖港、太湖西岸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和执法监管,持续开展重点断面达标治理。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消除城区河道黑臭现象。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对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及主要出入湖河道的监视监测,按要求做好太湖蓝藻和枯水期水质预警监测工作,对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全天候、立体式在线监控监管,实行“双源供水、双重保障”,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98%,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11.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加大大气污染重点企业治理,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监测监控体系,着手开展PM2.5、O3等指标监测,防治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推进各地加快清洁能源区建设,组织开展燃煤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淘汰(改造)燃煤工业炉窑50座。加快实施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气脱硫工程,13.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和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完成脱硝工程。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削减颗粒物排放总量,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4%以上。
对化工园区以及石化、炼油、电子、制药、涂装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工地、道路、堆场、裸地扬尘。加强道路洒水抑扬,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建成区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扣除人行道面积)。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业企业空气污染治理工程。
2012年年底前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严格执行轻型汽油车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汽油车、柴油车国Ⅲ排放标准,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积极推进老旧机动车辆淘汰报废,完成全市油罐车和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结合《无锡市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妥善解决餐饮油烟气、噪声扰民问题。
12.强化重金属、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对全市涉重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开展汞污染治理,对宜兴等地的荧光灯生产企业污染问题进行治理。编制完成并实施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化整治,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覆盖所有乡镇并向村庄延伸。推进餐厨垃圾利用、垃圾发电、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
实现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建设城市低放射性废渣处置场;加强电磁环境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13.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试点、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农村卫生改厕等重点工作。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规划布点村庄环境整治,以“三整治、一保障”为主要内容,对非规划布点村庄进行环境整治,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今年完成300个自然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300个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50%。2012年底,太湖一级保护区的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锡山、惠山、滨湖、新区达到100%,宜兴达到60%以上。宜兴市实施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个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完成太华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各项工程,完成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惠山区启动惠山新城、锡西新城两大城区以及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内92个行政自然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以上,推广生态发酵床养殖0.8万平方米。全市规模、次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5%,农村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14.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推进城市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城市扬尘污染、油烟污染、交通和商业噪声污染扰民问题,逐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四)扎实推进植树造林行动,在绿色江苏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15.构建绿色屏障
扎实推进“绿色无锡”建设,加大城市绿地工程建设力度,提升整体绿化水平,完善沪宁高速、锡宜高速、沪宁城铁、京沪高铁,城市骨干道路及运河两侧的绿色通道,点线块结合,打造城市绿色生态走廊。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努力实现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更加舒适宜人的目标,今年完成全市造林绿化3.5万亩,其中成片造林2.4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5.57%以上。
16.加强村庄绿化建设
深入开展森林镇(村)创建活动,以“一带三网”建设、家前屋后绿化、村庄绿化产业发展和城镇庭院绿化为重点,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增加村庄整体绿量。
17.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综合效益。重点推进城市增绿、均绿工程,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至2012年底,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2.68%以上。
(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行动,在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方面取得新突破
18.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
严守“生态红线”,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空间管制,确保受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达到23%。
19.加大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
以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加快贡湖湾湿地二期、长广溪湿地二期和尚贤河湿地四、五期建设,自然湿地保护率不低于22.8%。
20.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关闭露采矿山宕口废弃地平整复垦、山体修复绿化工程,到2012年,治理关闭露采矿山宕口3个,平整复垦废弃地150亩。加强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控制地下水开采。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与影响评估,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污染场地为修复重点,对“退城进园”企业原用地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试点。
21.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建立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地方园艺品种等特有物种保护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控制。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培育,加强对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的保护力度。创造多样性植物景观,提高植物多样性保存率,大力推广乡土树种,保护古树名木。全市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超过0.9,每种本地木本植物的种群规模成年个体不少于50株。
22.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太湖流域资源环境补偿,建立重点河流上下游污染补偿机制。开展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湿地生态补偿。
(六)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行动,在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方面取得新突破
23.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大力开展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旅游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军营、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深入推进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到2012年底,全市累计创建“两型社会”示范乡镇(街道)8个,示范村(社区)81个;创建“两型社会”示范学校28个、“两型社会”示范企业70家。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14个,创建绿色饭店20家、建成市级以上绿色社区35个、建成20所市级以上绿色学校。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完成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市级以上环境教育基地16个,年内设立8-10个“生态观测点”。
24.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机关建设,强化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社会责任,引导社会生态环境行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持续提高。以世界“环境日”、市“环境月”等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我行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环保志愿服务上实现突破,成立无锡市环保志愿者分会,志愿者数量发展到5000名。深化“绿色千人行”、“环保卫士看环保”等活动,打造1-2个在国内省内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三、保障措施
25.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加强与省生态办的沟通联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农村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乡镇有环保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行政村有环保监督员。
26.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制订实施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考核体系,编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地区和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各地各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定期通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有关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27.推进工程建设
梳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加强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8.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大于等于经济增长速度。加大太湖水污染防治力度,按要求从新增财力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安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太湖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29.完善监测监控
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控平台,提高监控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应急、核与辐射、固废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三位一体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十二五”环境监测网络,继续推进和完善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30.强化执法监管
制订实施促进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循环型园区建设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框架。加大部门执法联动配合,严厉打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完善水、气、危险废物、外来入侵物种、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31.创新环境政策
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实行差别化环境价费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将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与金融信贷政策挂钩,作为信贷评估的重要内容。扩大化工、印染、造纸等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范围,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推进长三角区域环保协作机制。
32.引导公众参与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情况。认真处理好环境信访,实行有奖举报,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降低省、部级以上环境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鼓励建立各类环保志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提供工作和资金支持,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创建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