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2011年全市控源截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2011年全市控源截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锡政办发〔2011〕31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2011年全市控源截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3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关于2011年全市控源截污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2011年全市控源截污工作指导意见
市市政园林局
(2011年2月)
为持续开展控源截污专项行动,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规范排水行为,巩固控源截污创建排水达标区成果,保证公共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根据2011年1月15日全市控源截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1年全市控源截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1年,继续按照“排水用户全接管、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全提标”的国内一流排水体系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控源截污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稳步提高。上半年全面完成全市共4172块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同时组织“回头看”,并积极谋划排水达标区扩面,年内完成50%的新增排水达标区建设;全面落实控源截污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城中村”、“老旧房”的拆迁整治。
二、主要任务
通过市政管网建设、排水户全面接管、排水规范管理三个方面的规范完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双管齐下,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规范排水户行为;各地区及时制定出台控源截污长效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城中村、老旧房拆迁整治。
(一)进一步梳理完善市政排水管网系统
1.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按照控源截污行动要求、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制定年度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完成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确保污水管网全覆盖。
2.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对各自负责的管道、窨井、泵房等市政排水设施应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发现堵塞、淤积、破损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清通、维修,以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排水达标区创建成果
各地区做好排水达标区创建和运行后的“回头看”,做好拾遗补缺工作。一是总结成功经验,抓紧整理、提炼并形成控源截污工作的基本规范;二是确保稳定达标,努力排查并及时整改已建成达标区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快道路绿化恢复,完善竣工资料、排水户档案,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各地区要确保“回头看”工作在一季度前全面完成。有关部门也要排定相应的计划,对各市(县)、区“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继续推进和全面完成三年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
各地区要抓紧推进剩余的382块排水达标区建设,编制好年度建设计划,抓好调查研究、方案设计、施工管理、检查考核等各个创建环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早开工建设、竣工投用,做到“竣工一块、验收一块、合格一块”,确保201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四)加大城中村、老旧房的拆迁整治力度
各地区要结合城市建设工程、环境治理工程、民生改善工程,抓紧推进难以实施控源截污工程的“城中村”和“老旧房”的拆迁整治,对一些严重制约环境质量的地区优先纳入拆迁计划,力争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50平方公里快速内环之内的拆迁任务。同时积极谋划、快速实施50平方公里之外、173平方公里之内区域的“城中村”拆迁整治计划。
(五)积极谋划排水达标区扩面
各地区在巩固既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要积极谋划排水达标区扩面。下一步排水达标区建设要向新的建成区、中心村和规划保留村庄扩展延伸,扩大污水接管覆盖面,要按照“能接管的全接管,无法接管的实施点源治理”的原则,认真研究、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排水达标区扩面认真做好前期调研、科学安排,制定排水达标区的两年(2011-2012)扩面计划,确保2011年3月底前形成方案和规划图,4月份全面启动。确保2011年完成50%的新增排水达标区建设。
(六)全面落实控源截污和规范排水行为长效管理
1.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无锡市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在2011年2月底前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出台各自的长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2.各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规范排水管理机构。2011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各排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各排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全市各镇、街道成立排水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排水专管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
3.各市(县)、区政府要积极落实排水设施养护经费。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马山、胡埭除外)排水区内的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由各区政府承担,市级根据运行维护考核情况予以补贴,补贴比例为50%。
各区排水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由各区予以保障。市级对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和滨湖区排水管理工作考核达标的给予适当补助。
4.市、区排水管理机构要通过公开招标落实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明确运行维护标准和要求,定期对运行维护质量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运行维护经费的依据。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要负责做好所属污水厂和主管网的运行维护。
(七)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理
1.持续推行排水许可制度。新项目的排水接管方案须报排水管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有条件进行排水接管的排水户,应当接管,并办理排水许可证。
2.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市、区排水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督促应接管而未接管的排水户尽快接管,督促从事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洗车等经营活动的排水户配置相应的隔油池、毛发收集池、沉砂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定期进行清理。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水户出水水质进行抽测,重点查处工业废水、餐饮污水超标问题。对排水户擅自将雨污管道混接,擅自穿凿、移动和堵塞排水设施,擅自向公共排水设施倾倒污水,向排水管道排放剧毒有害物质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新增排水户的排水设施的接管验收,确保污、废水都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八)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各地区要尽快完成项目的梳理和整理工作,按照市区、江阴、宜兴3个单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制度要求进行实施,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编。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和信息指导,牵头组织协调。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控源截污是治理水环境的根本举措,应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深入开展。该工作由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要深入推进“片长制”管理体制,加强实施过程的协调,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和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综合执法。
市市政园林局作为全市排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长效管理的指导、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各区政府应层层落实责任,负责辖区内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排水达标区创建的指导
要按照《无锡市排水达标区创建工程程序及验收考核办法》、《控源截污工程台帐资料管理办法》、《控源截污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创建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方案普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验收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三)进一步保障资金到位
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片区改造、新城除外)、滨湖区(马山、胡埭地区、片区改造、开发区、园区除外)控源截污行动由各区先行实施,经验收、审核后采用以奖代补形式下拨;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和崇安、南长、北塘三区所属片区和新城以及滨湖区马山、胡埭地区、片区改造、开发区、园区开展控源截污行动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区政府承担。相关地区和单位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控源截污行动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
市市政园林局要制定排水达标区复查和设施维护的考核细则,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开展排水达标区定期复查和设施养护考核工作,检查排水设施养护是否到位、排水许可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排水达标区是否长期稳定达标,达不到排水达标区要求的通知其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对其查验,若还未通过,则取消排水达标区称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各区排水达标区创建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区政府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区、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公司将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监察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发动舆论宣传
利用电视、报刊、举办广场大型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形成政府主导、条块结合、排水用户主动配合、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达到控源截污进企业、进商家、进社区、进住户“四进”和讲清目的意义、讲清法规要求、讲清权利义务、讲清程序规范“四个讲清”的目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拒不整改的污染源进行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确保控源截污行动的顺利实施。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