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努力打造“山青水秀、城在林中、生态宜居”的绿色镇江和美丽镇江,我市从2011年起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经过二年来的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市林业局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江苏省镇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并于2013年1月9日通过国家林业局主持的专家评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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