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及取运土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行为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及取运土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行为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2〕98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及取运土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抚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管理暂行办法》(抚府发〔2007〕2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市建设局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监管,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文明施工信息记录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施工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查处污染城市道路、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行为。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国有、集体土地上取土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取土的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对进入市中心城区运输土方、建筑垃圾及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实行限时、限路段通行管理,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和违反交通法规的运输行为,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污染城市道路的运输车辆。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取运土及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行为。

二、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完善许可制度。凡在市中心城区取运土和运输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的企业,必须到城管执法部门办理密闭运输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并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凡在市中心城区取土的施工企业,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取土许可手续。对未办理许可手续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公安交警支队以及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健全诚信管理体系。市建设局要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信息库,及时收集有关部门查处施工企业的不文明施工行为、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信息。要将施工企业文明施工信息作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项重要评审内容,促进企业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中心城区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和业主的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科学、文明施工。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和业主违规行为的监督,及时曝光施工企业和业主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增强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容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范工程取运土及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的意义和管理措施,使违法取运土行为和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违规运输的危害性家喻户晓,鼓励市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201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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