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批复

九府厅字〔2013〕177号

市监察局、市委编办:

《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请示》收悉(九监字〔2013〕1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函》(国办函〔2013〕70号)和省审改办印发《关于印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审改办字〔2013〕1号)精神要求,经研究,同意将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市监察局调整为市编办,市审改办设在市编办,并由市编办按要求报省编办。请你局和市编办做好工作移交,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

特此批复。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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