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九府厅发〔2009〕27号
颁布日期:2009-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市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九江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市质监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按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和省质监局的要求,结合市委提出的“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科学发展、奋起赶超”的发展战略,决定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提高质量、调整结构、促进增长,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和安全总体水平,为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和实施“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科学发展、奋起赶超”的发展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现二个“明显提高”,即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政府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明显提高,杜绝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质量和安全基础性建设,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1、完善质量管理档案,把控质量和安全发展形势。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特种设备使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3C认证产品、名牌产品及列入培育规划的名牌产品、工业园区等企业质量档案,全面掌握全市企业质量状况,为有针对性地扶持、服务企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资讯。为此,近期市质监局将成立调研组,由市局领导带队,抽调机关业务科室和直属技术机构及园区所在地县局,分赴全市所有工业园区进行普查和调研,针对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帮助整改,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

2、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完善质量和安全基本体系。一是引导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标准体系。着力完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检测方法标准体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生产。二是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提高计量测试技术水平。三是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质量和安全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落实“黑名单”和向社会曝光制度,促进企业完善自律机制,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四是引导企业贯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测量管理、HACCP等体系标准,推进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对涉及生命、健康、安全检测项目的技术机构,严格资质认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质监局将组织几个质量技术服务队,并落实领导负责,深入企业进行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技术帮扶服务,指导企业健全质量和安全体系。

3、加强政府引导,推进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在瑞昌等9个县(市、区)继续推进“质量兴市”和“质量兴园”活动,使全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县达到100%。落实“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农业项目”工程建设,重点抓好瑞昌市标准化示范县和十三个工业园区及星火有机硅等10家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作,倡导企业开展“质量和安全年”及“降废减损提质、节能降耗增效”活动,推动广大企业走“质量兴企”的道路。着力实施名牌推进工程。进一步完善县级名牌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县级政府建立质量和名牌奖励制度。抓好75个名牌产品和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工作,力争新创1个中国名牌产品和5个江西名牌产品;坚持扶优扶强,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并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在经济中的份额,努力形成名牌产业、名牌园区和名牌经济。

(二)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科学长效机制

1、切实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要对其生产、销售、经营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负责,建立和完善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健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要将企业的质量和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全体员工,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切实落实质监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把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局和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市局领导督查制和联系制、县(市、区)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重审批、轻监管和少数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加快建立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建立覆盖全系统的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建立质量和安全巡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针对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农兽药、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风险监测。针对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无标生产、计量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抽查监测。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质量和安全风险。对已监测到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及获取的违法违规线索、行业“潜规则”,及时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对系统性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产品,坚决实施召回。加强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4、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发证准入关。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严把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严格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各项制度入手,加强监督和诚信建设,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深化“抓基层、打基础、规范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作用,构建涵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等多方面的监督网络,形成长效监管合力。

5、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围绕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等产品,突出安全、健康、节能、环保等关键项目,制定监督抽查产品计划,增强全市监督抽查联动合力,加大监督抽查的广度和深度。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覆盖率达到95%,检验覆盖率达到85%以上,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的检验完成率达到100%,力争使我市重点产品合格率由90%上升至95%以上。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对基层质监部门开展后处理工作的指导,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

(三)提升质量和安全监管能力

1、加快执法装备更新换代。加大装备投入,争取地方财政等多渠道资金支持,进一步解决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装备、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办公条件不强等问题,尤其要进一步解决基层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加大“科技兴检”力度,重点加强执法现场快速筛查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与引进。

2、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培育共青羽绒检验检测的国家技术机构,加强基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推动检测机构资源整合,联合检验检测能力较强的大中企业共建实验室,不断加大技术机构检测设备投入、提高检测人员素质,进一步健全以市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补充的全市技术机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3、加强质量和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结合“金质工程”,推进12365投诉举报、食品生产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发挥信息化在业务处理、业务咨询、投诉举报、打假指挥等方面的有效作用。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4、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加大监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行政办案质量。严格遵守质监部门“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有关规定,强化落实优化政务环境22条措施,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倡导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推广典型经验,继续开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深入开展规范管理提高年活动,加强全市质监机关效能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市质监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营造质量和安全氛围

1、精心策划质量和安全宣传主题活动。以“质量月”、“3.15”等大型主题活动为契机,采取专家讲座、电视讲话、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质量和安全年”的进展情况和活动成效,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质量和安全工作责任制,促使企业乃至全社会进一步关注质量和安全问题。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和进乡村活动,尤其要大力宣传贯彻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和安全法制意识。营造关注和重视质量和安全的社会环境。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整治的目的、意义等方面,适当时机在九江电视台有关栏目进行策划宣传,加强宣传效果。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动态信息的方式在各级媒体及时报道,对重大事件进行集中的新闻发布,努力让广大企业和社会了解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质量和安全年”专题网页、信息交流平台,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振兴必须全社会重视、全社会参与的思想。大力普及质量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及防假辨假的能力。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即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防范风险的责任;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针对食品加工行业的“潜规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提高一批,把食品小作坊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管理之中。

(二)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复混肥、磷肥为重点,深化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严厉查办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同时,以春耕秋种农忙季节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

——组织开展建材专项打假行动。以安居工程和拉动内需基础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人造板、室内装饰材料等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加工生产“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严防劣质建材和有毒有害装修装饰材料流入市场。

——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电子计价秤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电子计价秤的企业,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子计价秤和利用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等违法行为,提高电子计价秤的产品质量。

——组织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重点产品及其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指导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锅炉节能改造工程,加强对我市耗能大户能源计量管理和指导,坚决淘汰和取缔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设备及落后的生产工艺。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以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化起重机械、气瓶、电梯专项整治,加强起重机械制造监检和监督检验工作,强化对气瓶充装和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获证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针对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重点设备监控,强化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

全市质监系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提高对以人为本理念的理解和领会,通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明确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中所面对的挑战,深刻领会国务院部署“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质量和安全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系,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和要求上来,以极其认真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市质监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级局和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依据各自职能和实际情况,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各单位领导机构和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相关科室,要依照活动方案,拟制活动中有关本职业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计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三)加强交流,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发布工作。各县级局和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于每月4日前向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月本单位“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及活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分析和有关建议(电子邮件形式),需要立即上报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应随时上报。要加强活动信息报道工作,各单位在县级以上媒体报道“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内容的用稿必须在15篇以上,并搞好资料收集,发市局的信息报道稿件直接发往市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邮箱。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分解活动内容,将各个具体活动项目划分到相关科室股,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局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明查暗访和“质量和安全年”月工作小结,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活动结束前进行考核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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