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4〕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完善企业用工服务、破解企业“招工难”、“稳工难”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市园区企业用工矛盾趋于平稳。随着我市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的企稳回升,企业生产稳健复苏和越来越多项目竣工投产,全市企业用工、稳工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更好地化解招工、稳工“两难”矛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政策资金,联动推进企业用工服务工作

要充分发挥涉企用工、稳工各项政策和资金的联动推进作用。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盘活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落实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鼓励市内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在本市就业创业,确保2014年毕业学生留余比例达到20%,2015年达到30%;进一步落实促进企业用工稳工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兑现见习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补贴政策和引进外地人力资源的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促进用工稳工各项资金的管理,合理调节就业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扶持企业用工等促进型资金比例的稳定增长。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就业等专项资金的地方配套,保障促进用工各项政策的资金需求。

二、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协调机制

建立园区企业用工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市工信、人社、教育、财政、交通、房管、公安、卫生、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各工业园区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工信委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要认真履行统筹全局、协调各方职责,加强园区企业用工情况的调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企业用工情况。

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信部门要对重点骨干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积极促进企业用工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企业通过产业梯度转移、兼并重组、加大技术投入、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对劳动者的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人社部门要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情况调查分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职业介绍、企业用工指导和管理等服务。教育部门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引导和指导职业院校贴近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和设立适应企业用工需求的专业;要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引导更多的职业院校学生留在本地工作,指导各类学校为园区员工子女入学提供均等化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相关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交通部门要加强公交路线建设,为园区员工上下班提供便利服务。房管部门要加强公租房建设,为园区员工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公安部门要及时为外地在我市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便利户籍服务,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青妇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开展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和劳动竞赛,增强企业员工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三、完善监测制度,提高市场配置人力资源效率

建立用工监测制度。开展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监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状况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我市劳动力供给情况。加强重点企业用工调度,选择30户重点企业对其基本情况、用工缺口、工资水平、人员构成及增减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研判重点企业用工趋势,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变化情况,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增加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场次和密度,提高市场招聘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招工信息平台、城乡基层平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在内的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园区企业用工信息和求职信息,实现二者的及时、有效对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发展和引进劳务中介公司,通过市场方式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四、落实用工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发展

落实招工推荐责任制。明确责任,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委推荐就业的作用,做好招工推荐工作的通报、检查和考核工作,切实发挥招工推荐责任制的作用;加大招工稳工政策的落实力度。各地、各工业园区要认真落实和兑现引进外地人力资源的奖励政策,设立受理窗口,做好政策解释,对符合条件为企业引进外地人员的院校,中介机构和个人要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发挥政策的推动和示范效应。市政府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涉企用工、稳工政策情况实施跟踪督导。

五、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稳定员工队伍

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切实改善招工用工条件。企业是市场用工主体,要树立和强化“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的观念,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和要求,努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员工归属感;要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员工工资,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增强员工队伍稳定性;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员工职业规划发展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发展空间,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长效机制,保证员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到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六、实施校企对接,满足企业用人数量质量需求

畅通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的联系沟通,深入开展定向培训、委托培训和订单式培训。积极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鼓励企业将生产线建到院校,院校将课堂搬到企业车间,院校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实现校企无缝对接,取得双赢。建立鼓励市内职业院校既招生又招工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宣传员在招工方面的作用,利用学校现有的学生资源,组织引导在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和就业见习,帮助企业解决短期用工问题。

七、加强劳务协作,稳步开拓招工用工渠道

不断扩大劳务协作范围,加快开拓新兴劳务基地,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赴劳动力资源丰富的西南诸省开展现场招聘和劳务洽谈活动,引导外省劳动力有序来余就业。拓展劳务协作领域,重点深化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执法维权等方面合作,在劳动力资源大省选择一批技职院校建立联系网,将其毕业学生信息主动匹配给我市企业;鼓励我市技工院校与其他地区技职院校联合办学,为我市培养后备人力资源。

八、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新闻媒体对就业形势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在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稳工难”和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基层和企业的创新经验与有效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入园上门”政策宣讲活动,编发企业招工稳工指导手册,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涉企招工等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推介企业形象和招聘信息。加强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用工规范诚信企业的宣传,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人文关怀,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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