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字〔201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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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鹰府发〔2010〕15号文件提出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进基层,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通过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摸索出符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队伍实用、应急保障有力、应急工作有序”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步骤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纵向指导、示范点所在地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调研摸底,确定示范点阶段(4月)。各地要认真进行调研摸底,掌握情况,选定具有一定基础的基层单位作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并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于4月20日前上报至市应急办。示范点可以是乡(镇、街道办),也可以是村(居)委会、社区、学校或企业等基层单位。(示范点建设原则上确定:贵溪市4个,余江县3个,月湖区1个,龙虎山风景名胜区1个,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信江新区1个。)
(二)示范点建设实施阶段(5月-11月)。各地要组织示范点所在地,积极投入人力、物力,严格执行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见附件),抓好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条件的可以对示范点建设标准进行延伸创新。
(三)验收评比阶段(12月)。市应急办对示范点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检查打分等形式进行。将验收得分情况进行评比,对工作开展扎实、示范效应明显的示范点给予一定奖励。各地通过现场会、新闻宣传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是当前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各地要把示范点建设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的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示范点建设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分步实施,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市应急办要按标准、分阶段加强对示范点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查找示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示范点建设要着眼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在总结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拓宽工作范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鹰潭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鹰潭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要有组织体系、有预案体系、有应急队伍、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有应急保障、有相关制度、有应急宣传和培训,具体标准为: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2.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3.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兼信息员)。
二、预案体系
1.结合本辖区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发生几率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各类应急预案;
2.预案以先期处置、转移安置群众为重点,内容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善后工作等,预案中明确转移路线、细化处置流程,每个处置流程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3.预案操作性强、管用,单个预案适用本辖区所有发生此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所有预案汇总装订成册;
三、应急队伍
1.对现有的灭火、防汛、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队伍资源进行整合,成立1支队伍人数20人左右的兼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着装;
2.建立应急队伍人员档案,登记队伍人员的名单、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
3.每半年定期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集中训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如发现应急队伍人员有流动,及时补充。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
1.建立隐患排查台帐,登记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及影响范围;
2.每个风险隐患处设有风险隐患图标和警示标志;
3.配备铜锣、广播、高音喇叭等报警设备;
4.固定一部应急工作电话,向外公布,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应急保障
1.固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2.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抗御本地易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3.设立避难场所。安排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广场,空旷地等作为避难场所,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4.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仓库。储备一些必要、实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应急灯、雨衣、雨鞋、铁锹、扫把、沙袋、灭火器材等,应急救援设备数量至少达到配备应急队伍的要求。大宗的应急物资(如砂石等)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登记供应使用的数量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动态储备应急生活物资。对矿泉水、饼干、方便面、毯子、毛巾、牙刷等食品、生活用品与相关商店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在规定时间将所需应急物资送达。
六、相关制度
1.领导机构职责
2.办事机构职责
3.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岗位职责
4.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应急物资保管和领用制度
6.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7.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图
8.应急队伍组成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9.以上相关制度上墙,应急管理所有工作有记录、有资料,年终汇总、存档。
七、应急宣传和培训
1.向辖区每个企业、学校、家庭编印发放应急知识宣传单,在公共聚集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开辟宣传专栏、办黑板报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2.每年定期组织人员走家串户进行1次应急预案等方面应急知识宣讲;
3.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1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4.每年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1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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