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1〕60号
颁布日期:2011-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鹰府发〔2010〕15号文件提出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进基层,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通过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摸索出符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队伍实用、应急保障有力、应急工作有序”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步骤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纵向指导、示范点所在地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调研摸底,确定示范点阶段(4月)。各地要认真进行调研摸底,掌握情况,选定具有一定基础的基层单位作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并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于4月20日前上报至市应急办。示范点可以是乡(镇、街道办),也可以是村(居)委会、社区、学校或企业等基层单位。(示范点建设原则上确定:贵溪市4个,余江县3个,月湖区1个,龙虎山风景名胜区1个,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信江新区1个。)

(二)示范点建设实施阶段(5月-11月)。各地要组织示范点所在地,积极投入人力、物力,严格执行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见附件),抓好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条件的可以对示范点建设标准进行延伸创新。

(三)验收评比阶段(12月)。市应急办对示范点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检查打分等形式进行。将验收得分情况进行评比,对工作开展扎实、示范效应明显的示范点给予一定奖励。各地通过现场会、新闻宣传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是当前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各地要把示范点建设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的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示范点建设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分步实施,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市应急办要按标准、分阶段加强对示范点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查找示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示范点建设要着眼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在总结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拓宽工作范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鹰潭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鹰潭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要有组织体系、有预案体系、有应急队伍、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有应急保障、有相关制度、有应急宣传和培训,具体标准为: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2.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3.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兼信息员)。

二、预案体系

1.结合本辖区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发生几率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各类应急预案;

2.预案以先期处置、转移安置群众为重点,内容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善后工作等,预案中明确转移路线、细化处置流程,每个处置流程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3.预案操作性强、管用,单个预案适用本辖区所有发生此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所有预案汇总装订成册;

三、应急队伍

1.对现有的灭火、防汛、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队伍资源进行整合,成立1支队伍人数20人左右的兼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着装;

2.建立应急队伍人员档案,登记队伍人员的名单、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

3.每半年定期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集中训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如发现应急队伍人员有流动,及时补充。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

1.建立隐患排查台帐,登记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及影响范围;

2.每个风险隐患处设有风险隐患图标和警示标志;

3.配备铜锣、广播、高音喇叭等报警设备;

4.固定一部应急工作电话,向外公布,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应急保障

1.固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2.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抗御本地易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3.设立避难场所。安排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广场,空旷地等作为避难场所,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4.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仓库。储备一些必要、实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应急灯、雨衣、雨鞋、铁锹、扫把、沙袋、灭火器材等,应急救援设备数量至少达到配备应急队伍的要求。大宗的应急物资(如砂石等)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登记供应使用的数量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动态储备应急生活物资。对矿泉水、饼干、方便面、毯子、毛巾、牙刷等食品、生活用品与相关商店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在规定时间将所需应急物资送达。

六、相关制度

1.领导机构职责

2.办事机构职责

3.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岗位职责

4.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应急物资保管和领用制度

6.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7.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图

8.应急队伍组成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9.以上相关制度上墙,应急管理所有工作有记录、有资料,年终汇总、存档。

七、应急宣传和培训

1.向辖区每个企业、学校、家庭编印发放应急知识宣传单,在公共聚集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开辟宣传专栏、办黑板报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2.每年定期组织人员走家串户进行1次应急预案等方面应急知识宣讲;

3.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1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4.每年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1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