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的意见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的意见
| 颁布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的意见
辽教发[2011]142号
各市教育局、绥中县教育局、昌图县教育局、省内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好“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提高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决策咨询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纲要》和《意见》为指导,以提升服务能力为主题,以完善体系、提高质量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科研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教育决策服务、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和为繁荣教育科学、构建有中国气魄有辽宁特色的教育理论体系服务的水平,引领和支撑辽宁教育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统筹安排科研基地、科研队伍等基础能力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
2.突出重点。着力培育重大项目,破解重大问题,努力实现在若干关键领域的突破。
3.注重效益。科学设计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提高经费投资效益。
三、主要目标与任务
1.全面提升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服务的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进程,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关心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每年支持20项教育发展战略与宏观政策重大研究项目、区域性教育改革试验项目。五年完成不少于100项对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出版60—100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或研究报告;在CSSCI杂志上发表不少于100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文章;获得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10项左右。每二年表彰一次优秀重大教育政策研究成果。
2.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管理的有效性,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在省、市、县三级教育科研机构和各级骨干学校,遴选建设100个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覆盖教育各重大领域的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并以项目方式进行资助。以省级教育决策咨询机构为龙头,以各重点研究基地为骨干,建设分工有序、布局合理的教育决策支撑体系。依托重点研究基地,引导和支持30个左右的县区或学校形成新的改革和发展特色,争取有5个左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3.全面繁荣教育科学,为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撑。在全省遴选30名专家组建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依托入选专家打造若干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每年支持10名团队骨干在职提高或出版优秀学术成果。依托省级教育科研机构并联合有关高校建设省级科研培训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科研培训资源,开发科研培训模块,五年内完成对200名教育科研管理干部和1000名教育科研骨干的培训。
四、组织与实施
1.本工程建设周期为五年,分年度实施。
2.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实施的总体规划、制订重大政策、审定年度计划和监督检查项目落实情况。
组长:周浩波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
陈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涛:厅科技处处长
程万恩:厅财务处处长
刘国瑞:辽宁教育研究院院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3.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在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下,由辽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4.组建专家库。聘请优秀专家组成专家库,负责项目遴选和实施的指导工作。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