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今年是《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二五”起步之年。为积极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决定对2011年各旗县市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开展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字〔2011〕256号)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打分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19—27日。
三、考核办法
从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和现场检查的办法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核准。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旗县市区做好迎接考核准备。
(二)考核分组情况。
第一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卫生局、科协各派一名科级以上人员组成。负责考核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
第二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各派一名科级以上人员组成。负责考核开鲁县、奈曼旗、科左中旗;
第三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农牧业局、林业局、科协各派一名科级以上人员组成。负责考核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库伦旗。
(三)具体考核时间和分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俊学,电话:8836835、8836836、13947353690,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