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关于落实2011年全市秋季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经费 防疫员工资补贴及保健配套经费的通知
通政办关于落实2011年全市秋季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经费 防疫员工资补贴及保健配套经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政办关于落实2011年全市秋季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经费防疫员工资补贴及保健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布鲁氏杆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之一,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和食品及畜产品安全。国家和自治区对布病防控工作十分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布病防控工作任务,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开展布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布病的传播和流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市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围绕人间布病患者所饲养的羊和流产羊群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认真开展牛羊布病免疫,畜间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畜间布病感染情况比较严峻,截至8月20日,全市感染网报病例为1668人,比去年全年感染人数增加707人;畜间布病疫点涉及苏木镇(场)88个,嘎查村496个1200户,疫点496个,涉及易感动物羊30万只。二是基层兽医人员和村防疫员因防护条件差,自身感染人数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全市兽医人员和村防疫员新感染病例122人,并仍有增加的趋势。三是村防疫员工作量逐年增加,牲畜布病免疫由原来的饮水免疫,改变为灌服免疫,工作量比往年增加了40%。为加大畜间布病防控力度,尽快遏制人畜间布病的传播和蔓延,按照市政府2011年第6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现就布病防控工作经费安排通知如下:
一、秋季检测羊和扑杀病羊经费
(一)检测经费。需采血检测畜间布病疫点涉及羊30万只。30万只×10元=300万元,市、旗两级财政配套比例为2:8,需市财政承担60万元,旗县财政承担240万元。
(二)扑杀病羊经费。按自治区政府规定扑杀病羊平均每只补贴800元,其中:自治区补贴500元、市、旗两级财政补贴300元。我市畜间布病疫点涉及羊30万只,阳性病羊扑杀补贴按5%阳性率测算,全市需扑杀1.5万只,共需市、旗两级财政配套450万元,市、旗两级财政配套比例为1:2,需市财政承担150万元,旗县财政承担300万元。
(三)疫点拔除经费(包括每个疫点无害化处理、消毒、监管、回防检测)2000元。496个疫点×2000元=99.2万元,由旗县财政配套解决。
二、苏木镇兽医防疫人员及嘎查村防疫员自身防护经费
在布病防控工作中需购置苏木镇兽医人员和村防疫员的防护服装(包括防护服、靴子、手套和眼镜等),每套需资金400元。全市苏木镇兽医防疫人员550人,村防疫员2535人,共3085人。3085人×400元=123.4万元,市、旗县财政配套比例为1:1,各承担61.7万元。
三、嘎查村防疫员工资补贴
村级防疫员工资补贴在原工资4500元的基础上,今年每个防疫员新增加补贴1500元。2535人×1500元=380.25万元,市、旗县财政配套比例为2:8,需市财政承担76.05万元,旗县财政承担304.2万元。
以上合计共需市、旗两级配套资金1352.85万元,其中:需市级财政配套347.75万元,旗县级财政配套1005.1万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安排落实配套资金,保障秋季布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
附表:全市防疫员补贴、保健及秋季畜间布病防控经费预算表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