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关于印发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关于印发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政办关于印发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当前,全市建筑行业已基本处于工程收尾阶段。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资支付制度,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1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一、目标任务
规范建筑市场和建设领域劳动力市场,规范用工行为,贯彻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及《劳动合同法》,杜绝违法转包现象,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依法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及逃匿涉嫌诈骗的行为,预防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二、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建设领域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施工单位资质、工程承发包、分包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外来人口登记办证情况。
建筑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如实向专项执法检查组提供相关资料。
三、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10月14日至11月6日)。
各地人社、住建、公安、工商、信访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辽开发区的专项检查由市专项执法检查组实施。
(二)分析总结阶段(2011年11月7日至14日)。
各地要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情况上报。市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专项执法检查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这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市专项执法检查组。
各地要组织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通讯联系渠道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做到全局掌握、分类划分、区别对待、确保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地人社、住建、公安、工商、信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人社部门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住建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承发包、分包、开工、进度、工程款拨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等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登记、办证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拖欠工资以及逃匿的违法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跨省区异地施工企业的备案管理;信访部门对苗头性问题要提前介入,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转包、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埠用工未办理暂住登记的单位,分别由住建、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罚款、责令限期整改、勒令停工、取消资质,直至清除出通辽建筑市场。市专项执法检查组的罚款专用账户设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恶意欠薪或恶意讨薪涉嫌诈骗的,由公安部门以“欠薪罪”或诈骗罪立案处理。
(四)重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和办法。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积极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办法。对拖欠数额较大或多次拖欠的单位或个人,人社部门可建立“黑名单”,媒体予以公布。凡是列入“黑名单”的,住建部门依照《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制度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暂住登记,银行不予工程贷款。
(五)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地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人:高航
联系电话:6386589、15804751811
传真:638658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人员名单
2.通辽市专项执法检查组人员名单
3.通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主城区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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