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实施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乌海政发〔2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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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实施意见
乌海政发〔201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大我市上市公司培育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建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筛选培育机制
(一)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库。市金融办会同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通过组织企业申报,协调银行、证券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从其融资客户中筛选等多种方式,按照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类型,分别建立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库,由分管市长签署意见后以名单制形式向相关金融机构推荐。
(二)积极与自治区专家团队对接,开展融资项目筛选评估。对融资项目库中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评判、指导,对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精选一批财务指标好、资产质量高、发展潜力较大,初步具备上市、挂牌、发债等基础条件的重点融资项目,有效提高直接融资效率。
(三)组织企业和证券公司开展融资项目对接。将通过专家评审并精选产生的重点融资项目推荐给证券公司,分别形成年度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重点项目名单,名单根据资本市场和政策变化及项目成熟度实行动态调整。
1.上市公司孵化名单(注册地或实体在我市,与保荐机构签订正式上市保荐协议,拟在境内或境外上市的企业);
2.股权挂牌企业孵化名单(注册地在我市,与主承销商签订正式推荐挂牌协议,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
3.涉农和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名单(注册地在我市,与承销机构正式签订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企业扶持债、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承销协议的企业)。
二、建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引导机制
自2016年起,对列入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重点项目名单的企业给予补贴,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补贴。市金融办通过公开竞标方式,选择在业内综合排名领先的若干家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委托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项目筛选和评估,并支付顾问费用。
(二)企业首发上市(IPO)费用补贴。对于市内企业实现IPO上市,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费用补贴(含自治区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享受自治区补贴300万元,市、区财政各补贴150万元)。
(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费用补贴。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上市公司成功并购重组,按照并购标的资产的1%给予费用补贴(含自治区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享受自治区补贴300万元,市、区财政各补贴150万元)。
(四)引进上市公司奖励补贴。对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区外上市企业,享受6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自治区奖励300万元,市、区财政各奖励150万元),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和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五)成立财务公司奖励补贴。我市企业成立财务公司,给予费用补贴300万元(市、区财政各奖励150万元)。
(六)企业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及融资费用补贴。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孵化板块成功挂牌,给予费用补贴100万元(享受自治区补贴5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25万元)。
(七)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费用补贴。对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扶持债的,按照每个项目融资额的1%给予费用补贴(含自治区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自治区补贴1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50万元)。
(八)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补贴。对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筹集资金的,按照每个项目融资额的1%给予费用补贴(含自治区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自治区补贴1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50万元)。
(九)金融租赁业务奖励。鼓励各金融租赁公司来我市开展业务,对通过金融租赁方式筹集资金的,每新增1亿元,奖励1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50%)。
(十)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发行费用补贴。对地方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自治区、市财政分别对每个项目按照融资额的5‰给予费用补贴。
(十一)涉农和小微企业债券融资项目贴息。对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扶持债、小微企业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给予部分贴息,由财政部门比照贷款贴息确定。
三、建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协同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政府要尽快成立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融资项目,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合作对接。各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及美国纳斯达克、香港联交所等境内外交易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同证券公司等进行系统化的沟通对接,指导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合理选择股权和债务融资品种,根据融资程序和条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对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要积极推动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落实风险缓释资金,为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要加快壮大盛达担保公司,全市要逐步培育若干家AA级以上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四)加强智力支持。要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专家库,对企业实施分层次、分专题的直接融资业务培训,进行政策和业务咨询辅导,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改制、重组和融资方案设计,努力提高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协调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对企业在改制、上市、挂牌、发债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要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各金融机构要主动服务,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乌海银行要通过增资扩股提高信用等级,做大做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为企业的服务能力。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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