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青政办〔2010〕186号
颁布日期:2010-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0〕18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拟定的《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

根据国务院部署和要求,我省将启动《青海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制定好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研究和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妇女儿童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未来10年,是我省着力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将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依据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领域,全面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青海妇女儿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体现妇女儿童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要求和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与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的重大政策、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编制和实施我省“十二五”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起来,与现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对照,与宪法精神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相一致,力求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民生的关注转化为政策要求,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任务转化为根本性的制度和机制,制定出一个策略科学、目标明确、机制完善、措施有力、落实有效的纲领性文件,为今后10年青海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导。

三、基本原则

(一)要突出科学性。坚持从青海的基本省情出发,准确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趋势,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妇女儿童的发展意愿,在充分考虑现实基础、外部环境以及未来前景的基础上,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规划实施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要突出前瞻性。要立足妇女儿童的发展实际和需求,放眼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切实提高预测、预警和指导的能力,在制定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时,不仅要着眼于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统筹考虑中长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使之充分体现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设计之中。

(三)要突出可操作性。规划只有付诸实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仅要提出一些描述未来发展前景、定性的、导向性的目标,更要提出定量的、可操作的、易于监测的指标体系和刚性措施,真正做到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四、方法步骤

妇女儿童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论证、批准和颁布实施等环节。

(一)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收集、指标论证等内容。要按照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基本框架,由各有关部门对应相关领域和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妇女儿童发展领域、主要目标、策略措施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形成共识,理清长远发展思路。

(二)起草工作

各有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起草分领域的规划目标及策略措施。在此基础上,由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形成规划初稿。

1规划内容。规划内容包括:前言;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②总目标;③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七大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儿童规划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五大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④组织与实施;⑤监测与评估。

2规划论证。规划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形成过程中,由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各级妇联组织、各级妇儿工委、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讨论以及专家组综合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三)批准和颁布

规划送审稿经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

五、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及前期调研(2010年7月—2010年10月)。主要任务是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议、分领域开展调研、编制工作培训等。

第二阶段:形成规划基本框架及初稿(2010年11月—2010年12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分领域目标及策略措施等基本框架,形成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11年1月—2月)。主要任务是在修改完善初稿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形成规划送审稿(2011年3月—4月)。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修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

第五阶段:审批及颁布(2011年5月—6月)。主要任务是规划送审稿经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

六、组织机构

编制青海省妇女儿童规划的时间紧、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徐福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马海莉省妇联主席

姚海瑜省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玉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海昆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来萍省教育厅副厅长

邢小方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巷秀省民宗委巡视员

刘天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景占荣省民政厅副厅长

石乐生省司法厅副厅长

肖玉海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志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蓝青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姚宽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世丰省水利厅副厅长

多杰才让省农牧厅副厅长

王建平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王晓勤省卫生厅副厅长

吴捷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高大伟省广电局副局长

陈伟省统计局副局长

达建宁省工商局副局长

赫万成省林业局副局长

李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玉京省体育局副局长

若见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张勇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李建青省法院副院长

李繁荣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连峻青海日报社副总编辑

马凤莲省文明办副主任

霍翠林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刘华芳省总工会副主席

牛军团省委副书记

谢琼省妇联副主席

曹晓省残联副理事长

郭小云省科协副主席

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妇联副主席谢琼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赵海琴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及方案;

2研究和确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及框架;

3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4督促检查、指导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和督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2负责组建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3组织规划的编制、论证,办理批准颁布等事宜;

4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领域规划的编制工作;

5协调和处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各州(地、市)、县(区、市、行委)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同步开展各地规划编制工作。

七、工作经费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调研任务重,工作量大,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给予保证。

八、任务分解(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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