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洛州州级公立医院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洛州州级公立医院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果政办〔2015〕131号 |
|---|---|
| 颁布日期:2015-09-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洛州州级公立医院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果政办〔2015〕1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果洛州州级公立医院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州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8日
果洛州州级公立医院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为加快推进果洛州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人事和分配制度配套政策,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1〕116号)精神,结合果洛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
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要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绩效工资水平由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医院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单位绩效考核、业务收入等因素,核定本级政府各部门所属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根据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适当增核或减核绩效工资总量。对于认真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医疗服务质量优、运行效率高、社会评价好的医院,根据其经费保障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反之要相应减核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原发放的津贴补贴中除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特殊岗位性津贴和改革性补贴继续执行外,其它各项津贴补贴和奖金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得在总量外单独发放,也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实行无节假日门诊的公立医院,其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搞活内部分配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设生活性补贴一个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项目,也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绩效工资总量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一般为60%—70%,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一般为30%—40%。为进一步扩大医院的分配自主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医院可根据内部搞活分配的需要,适当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考核工作的指导。各医院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本医院公开。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主要领导与医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三、健全考核奖惩
要完善试点医院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量、技术难度、工作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细则,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承担临床一线工作的医师和护理岗位倾斜。要将考核结果和平时工作表现作为调整岗位、绩效分配、续订合同的基本依据。
四、完善财务管理
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其中,由财政负担的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由医院负担的部分,其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办法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公立医院绩效工资经费,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