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平安、互助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确保海东工业园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现就做好海东工业园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认真开展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维权益、讲义务,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顺利实施海东工业园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的实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物权法》、《民法通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森林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合伙企业法》、《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

三、工作任务

(一)平安、互助两县政府要加强对乡(镇)和村“两委”干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重点加强与农村征地拆迁、权益保障、民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让农村“两委”干部引导群众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二)平安、互助两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根据当前实际,“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要选择农民普法活动室等人口密集的地点,提高宣传效果;法制讲座要切合当前实际,选择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双进户”活动,进一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深化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充分调动司法助理员、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积极性,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三)地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和平安、互助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现实需要,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法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宣传栏和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平安、互助两县和地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深化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平安、互助县和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报地区司法局和依法治区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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