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文号:济政字〔2015〕30号
颁布日期:2015-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济政字〔201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5〕38号)精神,现发布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4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504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10%,上线(预警线)为增长18%,下线为增长4%。

二、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三、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