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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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3号文件大力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8号)精神,推进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扎实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粮食稳定增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对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把农业和农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灾害性天气等不利因素,大力推动粮食生产,连续八年实现粮食稳定增产的目标,粮食单产、总产连创历史新高。但也要看到,我市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仍十分复杂,制约粮食稳定增产的不利因素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粮食生产应对自然灾害能力较弱,靠天吃饭的局面未根本改变;耕地资源对粮食生产的制约瓶颈作用日益凸显,农资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影响了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部分县(市、区)对高产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资金、人员、技术未落实到位;高产创建项目选点不科学,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特殊重要性,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以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为着力点,切实加强粮食产能建设,努力实现粮食连续稳定增产。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政策效应,搞好服务指导,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进一步挖掘科技兴粮潜力,努力开创我市粮食生产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4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300万吨以上,力争达到315万吨。继续推进十亩攻关和万亩示范,开展整乡镇、整县(市、区)高产创建。实施好“1325工程”,即:全市粮食平均单产达到1000斤,打造300万亩吨粮田,25个乡镇小麦单产整建制达到500公斤以上,25个乡镇玉米单产整建制达到600公斤以上。实现更大面积均衡增产,打造一批在全省有位次、在全国有影响的高产创建典型。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粮田建设。市、县、乡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2011年新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示范项目8个,投资5.7亿元,建设高产稳产的高效基本农田21万亩,复垦土地优先安排用于粮食生产。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创新耕作方式,提高复种指数,进一步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田间排灌沟渠及机井、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形成“田块成方、沟渠联网、道路相通、桥涵闸配套”的灌排系统,提升农田的保灌能力和土壤肥力,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生态优良、机械化耕作”的高标准示范农田。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二)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夺取夏粮丰收、实现粮食持续增产的重要措施,将“十、百、万”高产创建示范片成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工作机制,由片到面,向县(市、区)、乡(镇)整建制推广,扩大覆盖范围,加强示范带动,实现整建制、大面积均衡增产,把高产创建田打造成粮食增产管理样板田、技术推广示范田,努力培育一批产粮大县、大乡、大户,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粮食生产示范区,促进全市粮食均衡增产。
(三)积极推进科技兴粮。组织开展重大病虫控制、新型物化肥料、农药等方面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积极开展优质专用小麦、玉米品种引进和选育,大力培育和应用有突破性的主导品种。结合粮食高产攻关、科技入户、配方施肥等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采取示范观摩、科技培训和大户培育等有效措施,力争在优质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节约型农业建设、农业标准化、农机农艺结合等现有重大技术推广应用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完善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机制,强化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配套技术研究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介等公益性服务,提高“三情”监测、信息传播、技术培训等基础性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四)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时监测、分析、发布各类灾害性气象信息,科学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调度分析雨情、雪情、墒情、旱情和灾情,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调动全社会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加强政策落实和科技推广的结合,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整合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水利渔业、农业等部门粮食产业项目,加大国家和省财政投资项目的申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粮食生产领域,拓宽资金渠道。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大力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鼓励通过承包、租赁、反租倒包等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高产优质品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订单销售等“五统一”服务,把关键技术和社会化服务落实到千家万户,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四、健全粮食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粮食生产负总责,主要对本辖区事关全市粮食生产的重大政策、工作措施和资金投入等进行研究部署。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加大资金投入,认真抓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落实。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水利渔业局、统计局、粮食局、物价局、供销社、气象局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把各项增产稳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全市粮食稳定增产工作顺利推进。2011年11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将加大对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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