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枣政办发[2009]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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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7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人民银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
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帮扶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为全民创业提供融资支持为目的,发挥金融机构整体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实施重点项目培育计划,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构建扶持全民创业的金融工作机制,促进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123456”工程(培育民营企业创业“十朵金花”,支持成立20家个体和民营企业担保商会,培养30名青年创业典型,发展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500个大学生微、小型创业项目,支持600名农民和农民工成功创业),全市每年实现新增中小企业创业贷款10亿元,个人助业贷款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3000万元以上,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次,带动4万人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建立项目信息库
1.建立创业项目对接平台。金融机构要与劳动保障部门、社区、担保中心密切配合,打造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政策咨询、贷款跟进、后继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创业项目融资网上洽谈、网下签约。各类创业主体依托该平台进行政策咨询、项目融资申报;劳动保障等部门进行项目鉴证、推介;金融机构进行项目筛选、对接;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发布政策信息,实施流程监控。
2.建立全民创业项目储备库。搜集优势创业项目,建立储备库,加强成长型项目的培训和辅导,编制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录,实施重点项目金融跟踪服务。
3.建立全民创业信用档案库。各银行机构要健全创业项目信用培育机制,制定创业项目信用培育计划,建立创业主体信用档案,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主体,根据创业项目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帮助创业项目做大做强。
(二)确定支持重点,创新信贷模式
1.明确信贷投向,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创业、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青春创业、退役军人创业、妇女巾帼创业、个体工商户二次创业,以及创业培训和孵化基地的金融扶持力度。
2.创新信贷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结合创业主体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细分市场和业务,不断创新信贷模式,开发新的适合全民创业的信贷品种。
(1)积极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即有关部门提供与贷款相配套的创业培训和项目,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合作银行提供贷款。将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各类创业主体,进一步扩大贴息和授信额度,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由2万元增加到3—5万元。
(2)积极推行个人创业贷款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商业性初始创业者个人贷款业务。依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通过扩大授信额度、降低担保条件、提供利率优惠,开发个人助业贷款业务。对已经营两年以上,具有较为成功的经营经验和良好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良好的成长型微、小型项目,将贷款额度增加到5—10万元。
(3)积极推行双贷双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模式。以农民创业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为贷款对象,通过对合作社评级授信,由合作社统一担保,法人及社员分别承贷。社员按比例缴纳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农信社根据基金规模确定合作社社员授信总额度。社员间可自愿组建联保体,根据社员资信及信用状况,实行1—30万元的差额授信。
(4)积极推行农民工创业资金互助合作社+农信社贷款模式。探索推行信贷资金+互助资金、财政资金“1+2”创业扶持模式。通过互助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捆绑,组成互助合作社营运资金和担保基金,农信社以担保基金1:10比例分别给予互助合作社整体授信和农民工个人授信。农民工5000元以下小额融资需求,社员内部互助借款;大额信贷需求,经互助合作社初审、推荐,承诺基金担保,由农信社发放助业贷款。农信社对互助合作社社员贷款利率在原上浮幅度的基础上,给予下浮10—20%的优惠。
(5)积极推行小企业信用联盟+创业带头人授信贷款模式。对大学生创业,由3—5家企业组成信用共同体,推行小企业信用联盟+创业带头人授信贷款,每家分别授信30万元、颁发《企业法人贷款证》,期限二年,实行余额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6)积极推行就业基地+担保机构+信贷模式。落实国家出台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加大对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力度,支持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人均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信贷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改善信贷服务,提高审贷效率。各金融机构要为支持全民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信贷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简化贷款程序,设定合理的授信和还款方式,实行利率优惠。
2.适度放宽担保条件,创新担保产品和服务方式。主动配合担保公司拓展业务,合理确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为创业主体解决融资担保难问题。适度放宽贷款担保、抵押条件,对创业主体开办互保、联保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创新适合民营企业的担保业务品种,推行动产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物流监管贷款;推行个体私营业主和民营企业法人个人财产抵押方式,灵活满足创业主体各种信贷需求。
3.改进结算服务,畅通资金流转。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和鼓励自主创业的商业零售、餐饮、宾馆、通信、物流、美容、建材等行业使用POS机具,优惠为其布设POS机具。完善外汇服务,对海归人员创业和外向型企业发展提供结售汇服务“绿色通道”,帮助创业主体规避外汇风险。
(四)加强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联动,开展信贷助推创业活动
1.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动,开展创业就业帮扶活动。以援助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覆盖面和受益面,力争每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在30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
2.加强与财政等部门联动,开展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活动。健全担保基金增资机制,积极引进市外担保机构,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民间出资为主体、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担保机构格局。推动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3.加强与团委联动,开展青春创业活动。优化青年创业环境,打造青年创业平台,改善青年创业服务,重点扶持建立10个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4.加强与妇联联动,开展巾帼创业活动。配合市巾帼创业“2165”计划,扶持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妇女开展餐饮、玩具加工、草编工艺等六大创业项目。
5.加强与农业部门联动,开展农民创业活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大力推行双贷双保、林权抵押贷款、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等金融支持农民创业模式,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6.加强政银企合作,开展全民创业集中授信活动。加强与发改、经贸、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各金融机构、创业主体,召开银企项目促进会,实行集中推介、考察、授信,最大限度满足创业项目资金需求,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召开全民创业信贷产品推介新闻发布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业典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三)强化工作考核。将金融支持全民创业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金融机构奖励考核内容,定期通报金融支持全民创业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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