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我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文号:晋人社厅发〔2011〕92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我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1〕9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省煤炭工业厅:
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切实提高煤矿井下职工工资待遇,促进我省煤炭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的意见》(晋政发〔2008〕31号)精神,结合实际,对我省煤矿井下职工艰苦岗位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井下津贴:
(一)井下采掘工30—50元/工;
(二)井下辅助工20—35元/工。
二、班中餐补贴:15—20元/工。
三、夜班津贴:
(一)前夜班津贴10—15元/工;
(二)后夜班津贴12—17元/工。
各企业应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92号)精神,将此次津贴标准调整工作与企业工资指导线工作相结合,并适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关键岗位倾斜。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