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2015 年度县(区)林业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同政办发[2015]121号
颁布日期:2015-1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同政办发[2015]121号

关于印发大同市2015年度县(区)林业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三加三不减”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同政发[2014]77号)要求,全面掌握2015年度各县(区)林业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2015年度林业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考核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三加三不减”要求有关情况

1.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推动林业工作的有关情况。

2.县区财政林业投资同比增减及到位情况。

3.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内容及分值增减情况。

(二)2015年度林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2.村庄绿化完成情况(含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绿化)。

3.通道绿化完成情况。

(三)林业重点工程管护情况

考核工程区放牧、成活率、杂草清理等情况。

(四)林业产业情况

1.林木育种育苗、经济林种植采集、森林经营管护、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等第一产业产值情况。

2.木材加工和非木质林产品加工制造等第二产业产值情况。

3.林业生产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等第三产业产值情况。

二、检查考核依据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大同市林业分项考评办法》(同政办发〔2009〕205号)。

三、检查考核方法

1.听取汇报。检查考核结束后,召开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区林业局关于全年林业工作情况的总体汇报,重点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林业“三加三不减”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及全市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采取的具体措施。听取汇报后,检查考核组反馈检查考核情况,指出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2.实地检查。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生产计划,检查考核组抽查该工程项目年度生产任务5%的面积,以工程项目作业设计为依据,实地检查造林成活、管护成效、苗木质量和已建工程补植补栽等情况。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三加三不减”和林业投资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或可考证的文件资料、票据等印证材料。同时掌握各级用于林业资金到位情况(各级投入林业到位资金印证资料、票据要有复印件)。

4.打分评价。考核组围绕各县(区)林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林业重点工程管护情况、地方投资及相关林业扶持政策、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量化打分。

5.总结汇报。各检查考核组要做好县(区)检查考核情况的汇总工作,形成考核检查报告,向市林业局党组会汇报。汇报时应准备以下材料:一是各县区的汇报材料;二是检查考核情况报告(含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三是各类印证材料的复印件;四是单位盖章和县区局长签字的《2015年全省造林绿化动态信息统计表》附表1:“2015年山西省营造林进度情况统计表”和《2015年村庄绿化进度情况统计表》原件。检查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林业局汇总考核结果,汇报市政府后全市通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制度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加三不减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

2.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检查考核组要按照“简化程序、廉洁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态度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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