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三位一体”联动督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三位一体”联动督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督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得以贯彻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建立政务督查、行政监察、舆论监督“三位一体”联动督查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这一宏伟蓝图,通过政府督查部门与行政监察、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密切沟通,不断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三位一体”联动督查机制,使政务督查工作着力点、行政监察重点和新闻宣传热点有机结合,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合力。

二、督查内容

(一)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需要我市督促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

(三)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四)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的综合性会议确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园区化发展集群化招商、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等;

(六)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和阶段性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联合督查。

(二)齐抓共管。重大事项联合督查督办,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市政府办公厅要定期召集有关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总结联合督查督办工作过程的经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改进。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把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三)真督实查。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听真话,解难题,督实效,为市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动真碰硬,对已经落实的工作查效果,正在落实的工作督查进度,拖延落实的工作问原因,没有落实的工作追责任。

四、工作机制

(一)政务督查与行政监察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实行“两通报一移交”制度。对逾期不报被催办一次或因办理质量不高退回重办的承办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通过《督查通报》予以通报;对被催办两次或市政府领导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仍然落实不力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对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等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被催办三次仍没有落实又不能充分说明原因的承办单位,报请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领导组同意后,移交市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主办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二)政务督查与媒体监督联动。市政府办公厅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市政府的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加强督查落实,改进作风方面的措施、决议。新闻媒体要开辟督查落实的专栏,报社开辟“重点工作动态”专栏,电视台开辟“重点工作报道”专栏,针对城市建设、园区化发展集群化招商等重点工作,适时进行宣传与报道,适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适度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进展情况,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正面宣传,对拖拉推诿、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调查督办,督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诉求。

(三)建立“三位一体”联动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领导组组长或委托常务副组长每月一次定期召开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和市新闻媒体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三位一体”联动督查联席会议,通报督查工作情况,研究联合督查重点、督查方案,讨论确定向效能监察部门移交问责事项以及年度政务督查考核结果等。联席会议确定的督查事项经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领导组组长审定后,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有震动、有影响、见实效的督查活动,督查结果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报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主要负责审定年度或阶段性重大督查事项,研究协调督促检查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向市监察部门移交问责事项以及年度督查考核结果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归口办理”原则,层层推动落实、人人强化落实、事事高效落实,环环相扣落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上议定事项,明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落实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所属科室具体落实;二是市政府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现场办公会、基层调研等活动,确定需要落实的事项,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所属科室跟进督促落实;三是主要领导明确由市政府督查室落实的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跟进督促落实进展情况。明确需要落实的事项原则上七日之内,职能部门要向市长、分管副市长书面报告进展情况。市政府各副秘书长要协助分管副市长,对分管的工作定期沟通协调,及时梳理阶段中心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难点热点工作随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对市政府的各类督查督办事项,特别是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等重要督查事项,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专人,严格时限,务求落实。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的监督监察效能力度,促进督查督办见实达效;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落实。

(三)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项办理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市联动督查领导组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落实督查事项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实行台帐管理,如实记录各单位办理落实督查事项的效率和质量。该台帐定期提供给市政府领导和考核部门,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件:运城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领导组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9日

附件

运城市“三位一体”联动督查领导组

组长:杜自立市政府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赵玉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徐志英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民庆运城日报社社长

闫宏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成员:黄文健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督查员

赵红彤市监察局副局长

卫君翔运城日报社副总编

原启民市广播电视台常务副总编

赵国顺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办公室主任:黄文健(兼)

办公室副主任:吴昕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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