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高危行业用工管理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高危行业用工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高危行业用工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构建和谐运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危行业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劳动用工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加强各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就业准入,强化职工技能培训,全市劳动用工管理逐步加强,整体工作运行较好。但在一些行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用工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大多数企业用工直接从社会上招用,各项培训得不到落实,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非法劳务转包、串岗替岗现象时有发生;各有关部门对企业用工情况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这些问题的存在,滋生了大量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加强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势在必行。
加强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在高危行业试行就业准入制,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运城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和谐运城建设步伐;有利于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秩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加强高危行业用工管理,试行高危行业就业准入制的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冶金)、铸造,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等十大行业的用工单位。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加强高危行业用工管理,试行高危行业就业准入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与安全生产素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创新和管理:
(一)成立专门机构,实行高危行业劳动用工集中管理制度
市人民政府成立运城市规范高危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安监、住建、交通运输、质监、公安、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对辖区内的高危行业劳动用工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市人社部门要成立“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办公室”,对全市高危行业劳动用工的人员招考、组织培训、技能鉴定、用工管理、就业服务,进行管理和动态监督。市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适合人群开展针对性的预备就业培训的组织管理,对培训合格的人员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供高危行业在用工时择优录取。负责对高危行业的用工进行专项监管,实现高危行业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岗位资源的有效整合。负责对高危行业的人力资源配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以及对高危行业私招滥用现象进行规范整顿。
(二)建立用工数据库,实行高危行业劳动用工储备和准入制度
坚持“先申报后用工,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本年度作业计划,按照生产许可能力,科学编制岗位人员和用工需求,每年年初、年中分两次向市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办公室报送用工计划和申请,管理办公室建立“高危行业劳动用工数据库”,并面向全市公开组织招考。全市公开招考结束后,由市人社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拟录用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从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培训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进行。要把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和在职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培训与资格(资质)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根据高危企业用工需求确定。培训时间(学制)根据招用对象和培训专业(工种)、等级确定。在职人员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短期培训为主。
培训结束后经过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合格证书》的人员及个人信息,录入“高危行业人力资源储备库”,供高危企业在招用从业人员时择优录用。今后,高危行业凡新招用工人时,必须从“高危行业人力资源储备库”中录用,实现“高危行业劳动用工数据库”到“高危行业人力资源储备库”的有效衔接,实现高危行业人力资源合理利用和岗位资源有效整合。
(三)严格动态监管,实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制度
依托技工院校筹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健全和完善培训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规程、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教师队伍,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同时对“高危行业劳动用工数据库”和“高危行业人力资源储备库”实行实时监测。培训合格人员录用实行双向选择,由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每年进行一次复训,不合格者实行再培训,再次培训还不合格的予以辞退,从储备库中另行调配。对高危企业私招滥用未经培训人员上岗的,由人社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高危行业关键工艺、关键岗位严格把关和核定,核实岗位数,实行AB角,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并将关键工艺、岗位人员情况建立数据库,每年将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能力进行一次考核。
(四)依法保障权益,实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制度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
生产经营企业录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都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交纳,劳动保护措施安全有效,各项福利待遇全面落实,依法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劳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重违章作业的,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和辞退,健全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6月至12月,在煤炭、危险化学品、冶金行业进行试点,率先推行劳动用工就业准入制;
年底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制,全面摸清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用工情况,力争用2年时间对全市现有在岗的高危行业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和考核,2012年培训完重点岗位和重点工艺,全面实行持证上岗,规范用工管理。
五、部门职责与分工
在高危行业试行就业准入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人社、安监(煤炭)部门要履行好主管职能,住建、质检、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全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人社部门:负责统一培训工作,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就业培训的组织管理,并对高危行业的用工进行专项监管;负责对高危行业的人力资源配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负责对高危行业私招滥用现象进行规范整顿。
安监(煤炭)部门:负责在受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申请时,严格检查企业用工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的企业,不予评审;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在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煤炭经营资格证预审时,检查企业用工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的企业,不予评审;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在职人员的教育培养工作,对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驻矿安检员资格和其它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配合人社部门对煤炭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管。核定涉及行业所有企业的危险工艺和高危岗位,并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住建部门:负责在受理建筑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申请、复审时,检查申请单位用工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的企业,不予受理;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在受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等申请时,检查申请单位人员持证作业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的企业,不予受理;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培训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用工情况进行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规范驾驶管理,对从事客、货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考核,并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公安部门(交警部门):负责对驾驶人员统一管理,加强对高危行业用工人员的治安管理,配合人社部门对高危行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管。
工会:负责教育引导高危企业实行就业准入制,依法对企业用工情况实施民主监督。
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对所管理和培训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情况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确保规范高危行业用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每年都要制定培训计划、年度任务、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今年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六、考核与检查
市政府要把高危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中。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市高危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未经培训、未取得上岗证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参照本通知搞好本辖区内劳动用工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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