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 文号:陕教稳〔200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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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教稳〔2009〕1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2008年12月30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咸阳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赵正永常务副省长到会并作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其中对教育系统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教育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国际的和国内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复杂多变,公共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应急管理的任务更加艰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进入多发频发期;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三是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四是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加之近期一些地方陆续出现因教师绩效工资、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等问题所引发的中小学教师聚集、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不断出现串联煽动信息,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切实将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二、要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工作要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完善决策机制,要全面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要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二是要形成有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三是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三、要提高广大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一是要认真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依法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针对不同的教育阶段,开设不同的课程。要利用学校橱窗、宣传栏、校园网络等介绍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师生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三是要加强对教师的应急管理知识能力教育培训。
四、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教育系统并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我省教育系统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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