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李梅从事戏曲表演艺术30周年专场演出的函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李梅从事戏曲表演艺术30周年专场演出的函
陕政办函〔2011〕54号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今年是国家一级演员、文化部“文华表演奖”获得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艺术总监李梅同志从事戏曲表演艺术30周年。为祝贺李梅从事戏曲表演艺术30周年,展现艺术家表演才华,弘扬优秀民族戏曲艺术,同时向首都观众宣传陕西传统文化,我省拟于2011年9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李梅从事戏曲表演艺术30周年专场演出”活动。
本次活动由陕西省文化厅主办。我们将严格遵守贵局有关规定,精心策划、认真筹备,确保活动隆重热烈、安全有序。
特致此函,恳请贵局予以大力支持。
(联系人:赵登峰联系电话:029—87284553)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