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暨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暨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暨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政府定于2011年3月下旬召开会议,就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公司揭牌暨项目开工仪式。
3月21日(星期一)9:00,在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西路圣合家园举行“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牌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仪式”。赵正永省长出席;江泽林副省长作动员讲话。
(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
10:00在陕西宾馆北礼堂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江泽林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三)20日下午在陕西宾馆(西安丈八北路1号,029—68899999)10号楼报到,会期半天。
二、参会人员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等部门负责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其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县(每市一个,自定)政府分管县长和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长安银行负责人。
以上参会人员均参加公司揭牌暨项目开工仪式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统一上报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名单。
(二)请参会人员着便装。
(三)请陕西日报、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华商报、西部网、陕西画报社派记者报道。
(四)请参会各单位于3月18日17:00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务)报会议筹备组。
联系人:张红13991315621杨丽娜13700226925
电话:0298729403002987294020(传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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