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城区瀛湖路、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长岭南路、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12〕112号
颁布日期:2012-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城区瀛湖路、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长岭南路、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2〕112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住建局制定的《安康城区瀛湖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安康城区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安康城区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及《安康城区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予以转发,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1、《安康城区瀛湖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2、《安康城区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3、《安康城区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4、《安康城区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安康城区瀛湖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2年第七次会议纪要及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发改投资[2011]205号文件精神,决定实施瀛湖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该工程现已完成勘察设计、征地及房屋拆迁摸底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瀛湖路为省道207的一部分,属于安康中心城市西出入口,是一条重要的交通主干道。长期以来,道路狭窄破损、配套设施不全,给沿线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随着安康城市快速发展,对外开放、交流的扩大,该道路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车辆、行人流量的需要,实施瀛湖路综合改造势在必行。项目的实施不仅对缓解目前交通紧张状况,提高交通疏导能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美化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远郊区与安康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亦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市区有关部门和沿线单位、居民要充分认识此次改造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位于安康江南城区,西起十天高速汉滨大桥西侧,东至七里沟汉江大桥桥南什字,全长1592米,设计宽度30米,其中车行道15米,两侧人行道各7.5米,车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强弱电、燃气、绿化、交通工程及环卫等配套设施。

(二)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14758万元,其中:工程费6448万元,征迁费6866万元,其它费用1444万元。

(三)工程工期

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底开工建设,2013年7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和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建设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实行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合格。施工中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三、征迁补偿安置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安政发[2009]15号、安政发[2011]7号文件,依法进行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具体按照《安康城区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四、资金筹措

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按照政企共建方式建设,工程资金采取财政投资、企业出资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多渠道筹措。

(一)道路(含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环卫等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费由市级财政筹措。

(二)水电总厂管辖范围的征迁补偿安置费用由水电总厂出资,其余征迁补偿安置费由市级财政筹措。

(三)给水、供电管线配套工程费由产权单位按照统一规划,采取企业自筹与政府补助方式筹措。

(四)弱电、燃气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由相关管线运营单位出资,有偿使用。

(五)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涉及项目报建、环卫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快捷、高效、有序、保质地实施,圆满完成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成立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市住建局副局长段平安任指挥长,汉滨区政府副区长李建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何向发任副指挥长,负责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和建设期管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建设办、征迁协调办:

建设办:市政设施管理处副处长田涛任主任,成员由市政设施管理处抽调,主要负责做好道路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批、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景观设计及配套建设等工作,负责衔接各类管线迁移工作,起草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及宣传材料、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资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工作。

征迁协调办:汉滨区征迁办主任蒋平任主任,成员从区征迁办、新城办事处、吉河镇抽调,主要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外部环境协调保障等工作。

六、责任分工

瀛湖路综合改造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一)市住建局负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安置点选址手续办理工作。

(二)市规划局负责道路工程及安置房建设规划审批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道路和安置房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工作。

(四)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保障和交通保畅工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

(五)市国土资源局(统征中心)负责道路及安置房建设用地征收、审批工作。

(六)汉滨区政府负责实施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外部环境保障等工作。

(七)水电总厂负责本单位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八)供电、通讯、广电网络、自来水公司负责给水、强弱电管线的迁移及配套建设工作。

安康城区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2年第七次会议纪要及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发改投资[2010]56号文件精神,决定实施安康城区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该工程现已完成勘察设计和征迁摸底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安康城区党校路原有道路狭窄,南北未贯通,加之路面破损严重,市政设施陈旧,不仅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而且大大的降低了城区交通输导能力。实施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不仅有利于缓解巴山路交通压力、完善东片区路网、优化交通布局、提高城区道路通行保畅能力,而且对改善城市容貌、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汉滨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工程的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成,工程沿线各单位和个人务必站在城市建设发展的大局,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努力为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总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党校路位于安康江南东片区,是连接巴山东路和南环东路的一条城市次干道,北起巴山东路,向南经市中医院、阳光城小区、城关二中、南苑国际小区接南环东路,全长668.50米,宽度22米,车行道12米,车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强弱电、燃气、绿化、交通工程及环卫等配套设施。

(二)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2993万元,其中:工程费1570万元,征迁费1100万元,其他费用323万元。

(三)工期要求

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计划2012年7月底动工建设,2012年年底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报批和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建设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实行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合格。施工中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三、征迁补偿安置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安政发[2009]15号、安政发[2011]7号文件,依法进行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具体按照《安康城区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四、资金筹措

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投资实行政府出资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多渠道筹措。

(一)道路(含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环卫等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费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由市级财政筹措。

(二)给水、供电管线配套工程费由产权单位按照统一规划,采取企业自筹与政府补助方式筹措。

(三)弱电、燃气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由相关管线运营单位出资,有偿使用。

(四)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涉及项目报建、环卫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快捷、高效、有序、保质地实施,圆满完成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成立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市住建局副局长段平安任指挥长,汉滨区政府副区长李建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何向发、汉滨区征迁办主任蒋平任副指挥长,负责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和建设期管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建设办、征迁协调办:

建设办:市政设施管理处副处长田涛任主任,成员由市政设施管理处抽调。主要负责做好道路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批、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衔接各类管线迁移工作,起草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及宣传材料,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资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工作。

征迁协调办:汉滨区征迁办主任蒋平任主任,成员从区征迁办和新城办事处抽调,主要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外部环境协调保障等工作。

六、责任分工

党校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一)市住建局负责道路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二)市规划局负责工程规划审批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工程建设的投资评审及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工作。

(四)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保障和交通保畅工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

(五)汉滨区政府负责实施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外部环境保障等工作。

(六)汉滨区新城办负责沿线早点、夜市、水果经营摊点的分流安置工作。

(七)供电、通讯、广电网络、自来水公司负责给水、强弱电管线的迁移及配套建设工作。

(八)安康中医院等沿线单位负责本单位涉拆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并按照“双创”要求,做好临街美化及庭院绿化。

安康城区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七次)及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2011年第三十八次、2012年第一次)精神,决定实施长岭南路建设工程。该工程现已完成勘察设计、土地及房屋征收摸底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长岭南路是安康中心城市骨架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长岭片区南北向骨干道路。随着安康学院新校区及高新区秦岭大道的加速建设,该路段作为安康学院安置点与该片区群众出入主通道,尽快启动建设,不仅符合中心城市建设“开发江北”的总要求,更是安康学院建设和改善沿线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项目建成后不仅对完善城市路网和功能布局,提高交通疏导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改善投资环境,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亦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市区有关部门、沿线单位和群众要充分认识长岭南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长岭南路位于安康大道以南,东侧紧邻在建的安康学院新校区。工程范围南起规划的林苑路(安康学院安置点东侧),北接安康大道,道路全长1019.5米,规划红线宽40米(其中,机动车道为15米,两侧机非分隔带各3米、非机动车道各4.5米、人行道各5米),车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属新建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强弱电、燃气、绿化、交通工程及环卫等配套设施。

(二)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88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541万元,征迁费3362万元,其他费用958万元。

(三)工程工期

计划于2012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2013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和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建设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实行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合格。施工中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三、征迁补偿安置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安政发[2009]15号、安政发[2011]7号、安政办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法进行长岭南路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具体按照《安康城区长岭南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四、资金筹措

长岭南路建设工程投资实行政府出资、BT模式招商引资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多渠道筹措。

(一)道路(含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环卫等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费、给水和供电管线配套建设补助资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通过BT模式融资解决,其它资金由市级财政筹措。

(二)给水、供电管线配套工程由产权单位按照统一规划,采取企业自筹与政府补助方式筹措。

(三)弱电、燃气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由相关管线运营单位出资,有偿使用。

(四)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涉及项目报建、环卫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五)融资资金本息按融资建设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通过质押地拍卖收益偿还。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快捷、高效、有序、保质地实施,圆满完成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成立长岭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市住建局副局长段平安任指挥长,汉滨区政府副区长李建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何向发、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钱民强、京康公司董事长陈荣堂任副指挥长,负责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和建设期管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建设办、征迁协调办:

建设办:市政设施管理处副处长田涛任主任,成员由BT融资企业和市政设施管理处抽调,主要负责做好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立项报批、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景观设计及配套建设等工作,负责衔接各类管线迁移工作,起草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及宣传材料、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资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工作。

征迁协调办: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况诗山任主任,成员从高新区统征办与建民办事处抽调,主要负责做好工程建设、质押土地范围内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外部环境保障等工作,并配合市统征中心完成建民办范围内的征地工作。

六、责任分工

长岭南路建设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一)市住建局做为建设业主负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及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市规划局负责道路工程建设规划审批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工程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监管,负责财政投资的筹措及融资资金的偿还工作。

(四)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保障和交通保畅工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

(五)市国土资源局(统征中心)负责道路、安置房建设用地及质押用地的征收、审批工作;负责质押土地的招拍挂工作,确保土地收益用于该项目融资资金的偿还。

(六)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工程建设、质押土地涉及本辖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及外部环境保障工作。

(七)供电、通讯、广电网络、自来水公司负责给水、强弱电管线的迁移及配套建设工作。

安康城区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七次)及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2011年第三十八次、2012年第一次)精神,决定实施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该工程现已完成勘察设计、土地及房屋征收摸底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高井路是安康中心城市骨架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江南东片区南北向骨干道路。随着南环干道的建成通车及城东汉江大桥的启动建设,尽快实施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不仅是中心城市建设“西进东延”的总要求,更是解决城区“行路难”和改善沿线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项目建成后不仅对完善城市骨架路网和功能布局,提高交通疏导能力,加强城区南北交通联系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改善投资环境,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亦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市区有关部门、沿线单位和群众要充分认识高井路二期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安康中心城市江南东片区,北起高井路一期终点,经安康泸康酒业有限公司,与南环东路立体交叉,南接环城干道江南段,道路全长1412.7米,属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幅宽度为36米,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各1.5米,非机动车道各3米,人行道各6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强弱电、燃气、绿化、交通工程及环卫等配套设施。

(二)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159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309万元,征迁费用5829万元,其他费用1782万元。

(三)工程工期

计划于2012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和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建设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实行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合格。施工中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三、征迁补偿安置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安政发[2009]15号、安政发[2011]7号、安政办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法进行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具体按照批准的《安康城区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四、资金筹措

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投资实行政府出资、BT模式招商引资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多渠道筹措。

(一)道路(含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环卫等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费、给水和供电管线配套建设补助资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通过BT模式融资解决,其他费用由市级财政筹措。

(二)给水、供电管线配套工程由产权单位按照统一规划,采取企业自筹与政府补助方式筹措。

(三)弱电、燃气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由相关管线运营单位出资,有偿使用。

(四)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涉及项目报建、环卫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五)融资资金本息按融资建设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通过质押地拍卖收益偿还。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快捷、高效、有序、保质地实施,圆满完成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成立高井路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市住建局副局长段平安任指挥长,汉滨区政府副区长李建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何向发、汉滨区征迁办主任蒋平、兴安集团董事长江树群任副指挥长,负责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和建设期管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建设办、征迁协调办:

建设办:市政设施管理处副处长田涛任主任,成员由BT融资企业和市政设施管理处抽调,主要负责做好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立项报批、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景观设计及配套建设等工作,负责衔接各类管线迁移工作,起草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及宣传材料、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资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工作。

征迁协调办:汉滨区征迁办主任蒋平任主任,成员从区征迁办、新城办抽调,主要负责做好工程建设、质押土地范围内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及外部环境保障等工作,配合市统征中心完成征地工作。

六、责任分工

高井路二期建设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一)市住建局做为建设业主负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勘测设计、立项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及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市规划局负责道路工程及安置房建设规划审批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工程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监管;负责财政投资的筹措及融资资金的偿还工作。

(四)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保障和交通保畅工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

(五)市国土资源局(统征中心)负责道路、安置房建设用地及质押用地的征收、审批工作;负责质押土地的招拍挂工作,确保土地收益用于该项目融资资金的偿还。

(六)汉滨区政府负责工程建设、质押土地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安置房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保障等工作。

(七)供电、通讯、广电网络、自来水公司负责给水、强弱电管线的迁移及配套建设工作。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2〕112号

http://www.ankang.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Show.aspx?ID=4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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